而此次作为优秀民企的浙江三星,能否也打赢其与韩国三星曲折的官司,继续使用“sanxing”商标并由此长舒一口气?业内人士分析,国际上对于商标侵权纠纷一般有两种评判原则,一是使用在先原则,二是注册在先原则,中国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从这一点上看,浙江三星“sanxing”有胜算。但与此同时,我国与韩国都已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中有规定:缔约国的注册商标复制、仿制或者翻译其他缔约国的驰名商标,易于产生混淆的,可以依职权或者依申请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而,本案的焦点便集中于法院对“sanxing”、“SAMSUNG”的相似度、易不易混淆持何种态度,简单地说,“sanxing”是否傍了“SAMSUNG”名牌。从浙江三星角度来讲,中文名已无奈失手,一个有较明显差异的拼音商标当然要力保。而一些法律人士认为,最终两个商标同时使用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那样,这起案件将是80多年前“涉外商标第一案”的重演。
商标抢注战再引争议
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事件层出不穷。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唯冠与苹果的ipad之争,便是其中之一。而由于商业相对发达,浙江尤其是温州的商标纠纷,一直是中国最多的,温州的法院没有权限审理类似案件,这类知识产权官司都在北京等地开庭。
近期除了“三星”的官司,温州人还在应付其他几起国际大牌的商标侵权起诉。其中之一是温州人温秀丽于七八年前注册的,使用在服装等领域的芝华士“CHIVAS REGAL”商标纷争。今年3月,该案在北京一中院一审,法官经审理认为,芝华士公司的证据,不能证明在芝华士服装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CHIVAS REGAL”商标已是中国公众广为知晓的驰名商标。而在此之前,2010年,商评委也裁定芝华士服装商标没有违反商标法的规定。
另外,成立于1998年、洁具产品远销各国的温州卡西欧卫浴有限公司,与生产手表和电子琴的日本的卡西欧公司,由于商标的中文译名一样而对簿公堂;温州人注册的“兰蔻”的电器类别,商标与法国“LANCOME”的中文译名相同而陷入纷争。
毋庸置疑,一些国内品牌与国外大牌存有商标纠纷,在于国内品牌有傍名牌嫌疑、有恶意抢注嫌疑。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一些商标纷争存有更复杂的其他因素,本文中提到的浙江三星与韩国三星、服装芝华士与酒类芝华士之争便是如此。我们不能傍人家品牌,那样犯法,也没脸面。但如果我们自己理直,也一定别趴下。实际上,商标抢注行为不只是中国,外国同样也如此,比如hisense(海信)等商标在德国也被抢注了,抢注者是西门子;2003年,联想集团不得不启动新商标“LENOVO”,原因就是因为“Legend”商标此前在很多国家被抢注;“同仁堂”的中药制品畅销海内外,但进不了日本市场,因为“同仁堂”商标已于1983年被日本一家经营食品饮料的企业注册;此外,还有“杜康”在日本被抢注,“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等等。目前,我国产品在海外申请注册商标中约有15%遇到已被抢注的尴尬局面。这些其实也在提醒日渐走出国门的温州企业:好品牌靠“造”,同时也靠“护”,声名日渐响亮的温州品牌,不仅要避免侵犯他人,同时也要更留意自己是否被抢注、被侵权。
韩国三星诉浙江三星的“sanxing”英文商标侵权“samsung”,读者朋友们认为它们之间有多少相似度?有趣的是,两个“三星”一边在缠斗,一边却在合作,浙江三星为韩国三星的老牌洗衣机零件商。
两家企业都叫三星,法人都姓李,都涉及洗衣机业
从三星、芝华士到卡西欧、兰蔻,温州人近期频打涉外商标官司,不少案例并非“傍大牌”,温商需站直了别趴下
苹果与冠唯为iPad商标归属正争得面红耳赤,就在这当儿,温州的浙江三星机电也和韩国三星集团为商标使用对簿公堂。乍一看,大家都会觉得浙江三星傍明星、揩人家油,但实际上,浙江三星“出道”要更早,经营也不差,来来回回的几次商标之争,真是有苦说不出——
两个“三星”北京打起官司
这些天,由韩国三星集团提起诉讼的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韩国三星集团的商标涉嫌侵权案,正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
韩国三星与浙江三星“交手”已有数个回合。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判浙江三星的商标“sanxing”侵权“SAMSUNG”。2011年10月,浙江三星不服商评委的判定,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1月,一审宣判:浙江三星打赢了与韩国三星商标官司。不久,后者便再度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