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
违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将罚款
针对银行与金融系统信息安全问题, 中国银监会新近成立了信息科技监管部。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督导和专项排查。
此前,央行方面曾指出, 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在运行过程中,非常重视保护个人隐私。对于已经采集入库的数据,除采取授权查询、限定用途的措施外,还在安全保障、查询记录、违规措施等方面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依据有关规定,银行和其他机构违反规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或将查询记录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目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律师:
信息泄露银行应负侵权与合同违约责任
针对客户个人资料或信用记录被盗用的问题, 业内表示,目前司法界对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维权的问题面临“取证难题”。
广州胜伦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律师陆宇星建议,客户日常要注意自己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具体记录,包括录音等。一旦客户发现信用记录被盗用,客户可以主张两种权利。首先是客户与银行之间成立合同权利受损。与银行建立业务关系之后,银行为用户保守相关信息,在民法上这是银行应履行的义务。如果银行方面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客户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违约赔偿。
此外, 如果客户发现银行或第三方盗用个人信用记录办理相关业务,客户就可以此要求银行承担“侵权”责任。对此,客户如果要求经济赔偿,必须有直接的、有关联性的经济损失,也可以从民事方面,要求银行停止侵权。
(编辑:edi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