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也多次联系北京奔驰公司,希望对方尽快找出产生异味的原因,为车主解决头疼多日的问题,北京奔驰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回复记者电话。
负责人:北京奔驰这边正在积极处理,应该很快就会有一个相应的说法,一旦出来,我们会立即与媒体沟通。另外,我们已经在与一些车主进行沟通,可能有一些已经解决了。我不太清楚汽车投放市场之前,有没有检测车内空气质量。
针对,奔驰C级轿车车内空气甲醛含量超标,车主只敢看不敢开的问题,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点评。
郑传锴:
因为现在没有强制性的标准,所以目前可能几百辆,也可能是成千上万量存在问题的奔驰C系车无法得到解决。我提示广大消费者,在2013年的1月1日,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就要开始实行了,新的民事诉讼法里规定了相应的公益诉讼条款,就是相应的组织,如果是基于侵害多数消费者利益,可以有权利代表所有的消费者提起相应的公益诉讼。如果能够及时出台这种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作为我们消协来维护所有消费者利益的时候,也会有更好的一个法律的武器。
武高汉:
奔驰汽车责无旁贷,事发两年了,至今没有一个调查的结果,我认为有点说不过去,令人不能信服。现在有关检测机构也检测出了甲醛超标,我想奔驰公司应该为此担责。希望奔驰公司像对待欧美消费者一样对待中国的消费者,也希望所有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国的消费者要积极的维权,依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要求奔驰公司给予赔偿。
邱宝昌:
北京奔驰说他们在积极处理,我觉得其实是消极处理,因为之前置之不理。尽管我们对乘用车驾驶室内的空气没有强制性标准,但我们有产品质量法,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的制造者、生产者要对产品负责,要保障产品安全,要保障消费者使用产品的人身健康安全。所以,如果产品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实质危险,或者潜在危险的时候,消费者应该采取措施。而且,厂家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能找借口来搪塞、敷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