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将正式实施

时间:2010-03-22 20:37 广州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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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明年1月1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记者从24日于广州召开的《规定》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为立法依据。据悉,第16届亚运会知识产权的主体主要为亚奥理事会和广州亚组委;客体包括亚奥理事会的名称、会徽、会旗、会歌、格言,以及第16届亚运会的名称、会徽、吉祥物、口号、会歌、会旗等与亚运会有关的事项。

  《规定》全文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针对亚运会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明确了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概念;界定了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并指出任何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在禁止之列;规定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建立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首办责任制;规定了亚运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对侵权行为的查处以及法律责任等。

  据悉,随着2010年第16届亚运会临近,各种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日益增多。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说,前段时间,广州亚运官方网站遭人仿冒,不但域名极其相似,还在网站显著位置挂上第16届亚运会会徽;在2008年广东时装周上,个别商家未经许可,推出“亚运会服装待选款式”开展推销活动。

  此外,针对各种打“擦边球”、“搭便车”的间接侵权行为,《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变相利用与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记者 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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