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公布十大涉外商标案例

时间:2010-03-22 20:48 金华新闻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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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义乌市工商局公布了上一年度的义乌十大涉外商标案例。“翻检”这些案例,给人最大的启发应该是:在义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是不允许“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的情形存在的,造假售假者除了经济上受损失,还可能遭遇牢狱之灾,所以奉劝企业、商户,为了自己的根本利益,不要侵犯知识产权。

    『案例一』

    经销假名牌化妆品

    应一贝宁商人要求,广东省汕头商人张某于2008年4月从广东购进一批仿冒美国联合利华有限公司Dove商标、德国拜尔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注册NIVEA商标、法国欧莱雅公司LOREAL商标的假冒化妆品,准备由义乌装箱出口。

    根据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会员单位上海崴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举报,这批假名牌化妆品于2008年4月22日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现场查获侵权化妆品28512瓶、计货款69734.40元。因数额巨大,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义乌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侵权人受罚情况: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在案侵权商品没收、销毁。

    『案例二』

    印制侵权商标包装物

    义乌商人邵某承接青田商人朱某的印刷业务,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义乌江东街道徐村印制与美国吉列公司商标相同的剃须刀包装专用纸卡。

    根据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会员单位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举报,当事人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现场有假冒剃须刀包装用大卡片14.08万张、小纸卡16.82万张,正在抛光的小纸卡8000张,PS印版7张。因数额巨大,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朱某、卲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罪。

    侵权人受罚情况:义乌市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判处卲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人民币。

    『案例三』

    销售假冒断路器

    来自陕西省商洛市的吕某为牟取暴利,于2008年3月17日与印度商人签订销售与瑞士阿西亚·布朗·勃法瑞有限公司注册的“ABB”商标相同的断路器33箱,销售额计63150元。根据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会员单位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举报,当事人于2008年4月17日将上述假冒断路器运往该印度客商指定的义乌市国际物流中心仓库交货时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因数额巨大,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义乌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吕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侵权人受罚情况: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万元人民币,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商品。

    『案例四』

    销售侵权化妆笔

    伊拉克商人雷德哈德于2008年9月1日从山东省一家制笔有限公司购进仿冒法国朗科姆公司“LAN?鄄COME”注册商标的化妆笔24箱。根据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会员单位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举报,当事人于2008年9月19日在义乌转运上述商品过程中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共计非法经营额38016元,无非法所得。

    外商雷德哈德经销与知名品牌注册商标近似的化妆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其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

    侵权人受罚情况: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雷德哈德处以罚款5.8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案例五』

    经销侵权牙膏、牙刷

    叙利亚商人法德勒从义乌市篁园路209号商位楼某处购进与美国宝洁公司“Crest”注册商标、美国联合利华有限公司“SIGNAL”注册商标相同的牙膏各3万支、1.44万支。根据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会员单位上海崴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举报,当事人在准备将上述侵权商品运往叙利亚时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外商法德勒获得非法经营额41004元,其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

    侵权人受罚情况: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法德勒处以罚款6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案例六』

    销售侵权帽子

    尼日利亚商人诺瓦克从浙江路桥帽子市场购进与美国新纪元帽业有限公司 “新纪元”图形商标相同的帽子8400顶。根据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会员单位广州源灏顾问有限公司举报,当事人于2007年11月28日将这批帽子运往尼日利亚时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共计非法经营额3.36万元,无非法所得。

    当事人诺瓦克销售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帽子,其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

    侵权人受罚情况: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诺瓦克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商品。

    『案例七』

    销售侵权眼镜

    浙江省临海市商人葛某于2008年4月14日从临海市杜桥眼镜市场购进与意大利古乔古希股份公司注册的“GUCCI”商标近似的眼镜1.84万副,与德国阿迪达斯有限公司注册的“adidas”商标近似的眼镜2100副,与意大利德力高股份公司注册的“PO?鄄LICE”商标近似的眼镜2.45万副(仿冒世界各国品牌眼镜5万余副)。根据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会员单位上海汤普逊市场调研有限公司举报,当事人于2008年4月18日准备在义乌市场销售上述商品时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共计非法经营额10万余元。

    当事人葛某销售上述眼镜属商标侵权行为。

    侵权人受罚情况: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葛某处以罚款14.37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案例八』

    销售商标侵权皮带

    应印尼商人要求,浙江文成商人王某于2008年8月17日从温州瑞安购得与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鳄鱼图形”商标近似的皮带36960条。当事人于2008年8月19日准备交货给该印尼外商时被义乌市工商局当场查获。共计非法经营额11万余元。当事人王某的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

    侵权人受罚情况: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17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案例九』

    销售侵权电脑耗材

    浙江苍南商人陈某从深圳赛格市场购进与美国苹果公司注册的“I?鄄POD”商标近似的MP3播放器100只,与日本索尼株式会社注册的“SONY”商标相同的USB盘150只、内存条150根,并通过义乌国际商贸城一商位销售。当事人侵权行为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时,上述商品共计非法经营额4万余元,违法所得2540元。当事人陈某销售上述MP3播放器、USB盘、记忆版的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

    侵权人受罚情况: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6.2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案例十』

    销售侵权文具袋

    辽宁省海城一商人2007年10月开始从海城市购进与日本三立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HELLO KIT?鄄TY”商标相同的文具袋55187只;与美国迪士尼企业公司注册的“POOH”及“维尼熊图形”商标相同的文具袋19536只;与美国迪士尼企业公司注册的“DISNEY”商标相同的文具袋1782只;与美国迪士尼企业公司注册的“MINNIE MOUSE”商标相同的文具袋27800只;与美国迪士尼企业公司注册的“MICKEY MOUSE”商标相同的文具袋16643只。根据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会员单位上海博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举报,当事人于2008年7月30日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

    侵权人受罚情况:因数额巨大,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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