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一见的巧克力兔子商标
(本网快讯,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很少有法学院的知识产权律师就这样一个问题发生争论:一个巧克力兔子可以为注册商标吗?然而,这个问题却成为瑞士的奢侈巧克力品牌制造商Lindt & Sprüngli与一家奥地利的竞争者之间漫长法律争议的关键点。
瑞士的巧克力制造商们制作的巧克力兔子€€€€其独特性在于用金箔纸包装,并附有红色的绶带和铃铛€€€€开始于1950年并且每年生产上百万。瑞士的巧克力制造商在2001年将该设计注册为商标并追诉整个欧洲的弱小竞争对手,指控他们复制了其设计。
昨天,欧盟法院(ECJ)要求考虑Lindt在注册该商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恶意”。一家也生产带有金色包装的巧克力兔子的奥地利小型巧克力制造商Hauswirth对Lindt商标的合法性提出质疑,Hauswirth辩称巧克力兔子已经存在几十年,并指控Lindt利用其支配性的市场地位吞并竞争对手。
Lindt在2004年对Hauswirth提起诉讼并且该案件一直停留在奥地利法院。在奥地利最高法院作出“在知道或者可能知道的情况下,其注册的商标与竞争对手使用的标识类似都构成恶意”的指导意见之后,该案件被提交到ECJ。
昨天,ECJ要求奥地利法院重新考虑Lindt公司申请商标时是否知道其他公司正在生产类似商品以及是否存在将竞争对手排挤出市场的行为。ECJ对Lindt获得授权的商标是否存在恶意没有作出明确的指示。奥地利法院将很快作出判决。
在另一起与巧克力有关的案件中,高等法院法官Briggs先生宣告费列罗品牌制造商Ferrero Rocher被国际性银行指控诈骗2300万欧元(1950英镑)的罪名不成立。费雷罗因在2001年和2002年间与土耳其供应商进行虚假发票诈骗而被指控。
(本网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