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201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出台,从今年起,我省将采取多项举措实施对商标战略的有关扶持政策,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政府对每件商标的所有人奖励100万元。凡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的,由市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和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鼓励企业内部建立奖励制度,对所属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
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明确商标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8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陕西省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制定了陕西省实施商标战略的有关扶持政策,强调了加强商标战略组织领导的重要性。《意见》的出台充分表明了省人民政府对商标战略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指明了方向。
《意见》要求,到2020年,把我省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到国内先进水平。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从2010年到2020年,全省中国弛名商标拥有量由19件增加到100件,力争在中国驰名商标总量中的比重由1.2%提高到3%;陕西省著名商标由781件增加到3500件,在全省商标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2.5%提高到5%;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10件增加到50件,在全国地理标志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1.7%提高到3%;商标有效注册总量由31384件增加到70000件,在全国商标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1.3%提高到3%。
《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构建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分类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加大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商标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大商标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培养各类商标专业人才。
《意见》制定了实施商标战略的几项具体扶持政策:一是对商标注册予以扶持。二是对驰、著名商标进行奖励。三是开展商标战略实施试点工作,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
《意见》的出台,将为加快创新型陕西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提高陕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对外开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