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工商局制定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经省法制办审查通过,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工商局从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行政许可人以及提高工作效率出发,研究制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简化了行政许可程序,增加了延续许可、遗失补办、撤回许可、许可档案迁入等办理规范,细化了许可准入条件,制定了供申请人参考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等申请材料范本,减少了需要现场核查的情形,细化了具体核查内容,修改和制定了相关文书样式,增加了传真、网上申请等方式办理流程,规范了食品流通许可档案管理工作,是目前广东省食品流通许可工作一套比较完整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