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强化金融支撑,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把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重视对服务业的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探索通过专利权质押、著作权质押等方式,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有效信贷投放。积极发展适合物流企业融资、结算特点的物流保理和联网结算等业务,加快推动重庆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探索以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融资等方式,支持旅游景区硬件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配合财税补贴优惠政策,扶持信息、软件、工程设计、咨询等服务外包行业做大做强,推动建设国家服务外包基地。支持发展中介会展、工程咨询、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医疗、健身、保健、养老、家政等现代生活服务业。积极支持中心商圈、社区商贸和各种专业市场的建设。
(十三)稳妥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有效促进扩大内需。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实现资信调查、信贷办理、产品抵押、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的消费信贷全程法制化、规范化。稳步发展汽车消费信贷,积极开展新车、二手车消费信贷和商用汽车按揭贷款等业务,简化信贷手续,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不断扩大汽车信贷消费。积极发展住房装修贷款、信用循环贷等消费信贷业务。积极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家电下乡”工程等政策的实施,积极发展家电下乡消费贷款、汽车下乡消费贷款等业务。
三、信贷投向审慎类
(十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十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制度,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贷款标准和贷款条件,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制度。严格规范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审慎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向融资平台公司新发贷款要直接对应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的规定。
四、信贷投向限制或禁止类
(十六)从严把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信贷关。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市场准入要求,严格审核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融资申请。从严审查和控制对“五小”企业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贷款。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违规已建成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流动资金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全银行债权安全。
(十七)严禁向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等不合规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