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浙江省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处理情况,下一步主要工作和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范管理,深化公开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并列为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重点要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都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
(二)统一部署协调。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大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督促检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普遍性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加强针对性指导。同时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协调。如对财政预算公开问题,省政府专门研究,目前,48个省级部门和11个市实现了财政预算公开。省政府督查室还组织了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的多次督查调研,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三)深化公开内容。全省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规范主动公开。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建设规范和实施指引,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化的整理、归类并及时公开。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的整合作用,及时、完整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机构职能、法规政策、规划信息、财政信息等法定公开信息。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在网上办理审批的同时将办理过程全部公开并通过“网上值班室”接待咨询。三是推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对公共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领域、人事、环保、物价、征地、拆迁等群众高度关注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决策公开方式,采取网络在线访谈、视频直播等形式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事项。四是深化基层和企事业信息公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了信息公开。借助有线电视、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实现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的网络延伸到户。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运行机制。全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建立会商机制。针对复杂的依申请事项,及时协调和专题会商,使答复有理有据。二是继续充实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人员力量。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网络和配置综合素质比较全面的办理人员,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完善操作标准。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具体操作规程,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
(五)抓好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全省各地、各部门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相继制定出台了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工作通报等有关制度、办法,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和各地、各部门都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浙江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72034条,2011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3399条。浙江省主要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