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照片被用为天上人间陪侍小姐,演员战一诉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创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侵权,索赔4万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认为被告并非直接侵权人,不存在扩大损害后果的主观故意驳回战一诉求。
战一诉称,2010年5月16日,她在chinavalue网站上看到题为“揭秘北京天上人间真正陪侍小姐照片”的报道,发现刊登了她的照片,照片下方还标注“瑶瑶,湖北施恩”等虚假身份信息。
雅虎新闻中也有一篇题为“京天上人间真正陪侍小姐照片”报道中也盗用了她的照片。
战一称自己留学海外,现在回国做演员,被告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肖像权,对其演艺事业带来不利影响。事发后,她立刻请律师发函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因二被告未予理会她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原告向其发出律师函之前,就因包含涉案照片和文字信息的文章与该网站经营主旨不符,而主动断开了涉案文章的链接,不存在扩大损害后果的行为及过错。
此前,战一以名誉权和肖像权受侵犯为由,将搜狐、猫扑、酷我三家网站告上海淀法院。
海淀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家被告网站构成侵权,判令猫扑、酷我公开道歉一个月,三家网站赔偿战一精神损失费等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