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浙江丽水市民营企业蓝野酒业有限公司代理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吴报建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请求由法院执行百事旗下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与蓝野公司“蓝色风暴”商标侵权案的相关判决。 一直备受关注的全球饮料巨头百事公司与我市民企蓝野酒业有限公司“蓝色风暴”商标侵权案,5月24日虽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百事旗下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侵权成立(本报5月25日曾报道),赔偿蓝野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但截至6月11日最后履行法院判决的期限,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仍未履行法院判决。 “至6月11日判决最后履行期限,上海百事可乐公司仍未与我们就赔偿事宜进行任何联系。我打电话过去询问该公司相关人员,得到答复是百事可乐目前还不会履行该判决。”吴报建介绍说,按终审判决送达日计算,6月11日是最后的履行判决期限。 吴报建表示,他已经向省高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按程序,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将会再次发送法律文书要求上海百事可乐公司自行履行判决要求。如在法律文书送达后一周内,仍未履行判决,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了解,作为2005年夏天百事可乐在中国推出的一次大型年度促销活动——“蓝色风暴”,除了上海百事外,国内其他13家百事公司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果蓝野公司选择跟“百事可乐”全面开战,参照浙江省高院的判决原理和数额,蓝野公司将有可能拿到4200万元的巨额赔偿款。要是蓝野公司起诉上海百事可乐公司时,按照百事可乐公司此类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利润来推算的“侵权获利”来诉请赔偿,涉及赔偿款项将更为庞大。 “对于百事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其他13家公司,我们会保留起诉的权利。不过,具体对其他13家公司何时起诉、定什么样的赔偿金额,现在还没有详细计划。”吴报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