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根据有关规定,南昌市的企业可以利用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版权中的一种或几种用于知识产权质押,同时对南昌市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进行贴息,贴息比例为贷款利息的50%,贴息时间为1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同时,对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项目,按贷款金额的2%,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中介机构给予融资中介服务补贴。
据悉,截至去年底,南昌市已经拨付了108.75万元,用于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服务费用及南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