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毛腿公司则表示,在电池等获批驰名商标时,公司对相关法规不是很了解,所以在所有的产品上都标识了。后来知道这样做不对后,就下文进行了全面整改。 沉寂了多年的职业打假人王海昨天现身上海再度“出山”打假。 这次王海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帮助一名消费者高先生起诉上海宏图三胞电脑有限公司和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原因是这名消费者购买了“飞毛腿”牌商务耳机和蓝牙耳机,而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商品是电池,该消费者以两被告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为由,将两被告告进徐汇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一共400余元。昨日庭审中,双方就消费者资格和是否存在欺诈等焦点展开辩论。 案由:“飞毛腿”耳机标上驰名商标字样 今年5月9日,来自安徽的高先生从上海宏图三胞电脑有限公司购买了由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毛腿公司)生产的“飞毛腿”牌商务耳机和蓝牙耳机各一个,该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令高先生惊讶的是,他通过中国驰名商标官方网站查询得知,飞毛腿公司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商品是电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禁止商标所有人不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将所有的驰名商标任意转移到新产品上。”高先生表示。在他看来,国家法律明确允许商标所有人可以将一个商标使用于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但规定必须分别申请、注册。“所有商品包括驰名商标一律同等,绝对禁止商标所有人不经法律规定的程序,而任意转移自己的商标于新产品上”。 据此,高先生和飞毛腿公司取得了联系,指出了此行为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但他们到目前为止仍没有作出反馈”,高先生说:“我平时出差走南闯北,一旦看到飞毛腿公司销售的上述商品,就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在举报的同时,高先生选择了诉讼。他在网上看到职业打假人王海开设的 “王海热线”网站,于是通过网上留下的电话和王海取得了联系,希望王出面帮他打官司。王海审查了一系列事实证据之后,答应为高先生“出山”。 庭审:消费者资格和是否存在欺诈成焦点 昨天,王海以原告代理人身份出现在法庭上,而在昨日庭审中,双方就消费者资格和是否存在欺诈等焦点展开辩论。 被告宏图三胞辩称,做为经营者,在销售涉案商品时没有欺诈的故意。因为在该产品在生产出来时,包装上就已经有了 “驰名商标”字样。商场在进货时,已经检验了产品的外包装是否完整,和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对设计知识产权和其他方面则没有检测。因此,就算是存在过失,也只是轻过失,应该是免责的。该代理人还表示,质疑原告的消费者资格。 飞毛腿公司则表示,在电池等获批驰名商标时,公司对相关法规不是很了解,所以在所有的产品上都标识了。后来知道这样做不对后,就下文进行了全面整改。但由于产品销售渠道过于分散,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在高先生购买时,还没有把所有的不该标注驰名商标的商品改换包装。同时,该公司认为,原告的此次诉讼是“有组织、有预谋、针对我们公司进行的”,原告购买商品的目的根本不是消费使用,而是为了恶意诉讼,所以请求法院驳回。 原告高先生和王海则表示,合法主张诉讼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即便是王海有着“打假”的身份,他自己的衣食住行也需要消费。因此,原告的消费者身份是不容质疑的。 庭后,王海告诉记者,目前他正展开专题研究,计划出具一份研究报告,建议立法部门取消中国名牌、驰名商标这一类存在推荐性质的评选活动。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