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B2B子公司上市前夕,有关“阿里巴巴”商标权属的争议平地而起。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证实,第38类“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及第42类“阿里巴巴”商标目前均处于未确权状态。这意味着即将“制造出最多百万富翁”的阿里巴巴集团尚不拥有任何中国地区主营业务类别“阿里巴巴”相关商标的专用权。 据商标局官方网站显示,第38类与第42类商标分别对应的产品与服务为“电信”和“主持计算机网站”,该两类别恰涵盖阿里巴巴集团的主营业务范畴。 目前,第38类“阿里巴巴”文字和拼音商标,正处于异议程序之中;第42类“阿里巴巴”文字商标则亦于今年10月17日被他人提出异议,也已进入商标异议程序。 此外,在全部45个商标注册类别中,申请人显示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阿里巴巴”文字商标共计10件。与该现象形成对比的则是,截至目前,全部45个商标注册类别里,均已覆盖了各方企业及个人的注册申请,“阿里巴巴”文字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达126件(含无效商标),其中确权商标达十数件。 据知情人介绍,“阿里巴巴”品牌遭遇分食的情况由来已久,早在阿里巴巴集团前身公司成立之前,即有数件同名商标在不同商品服务类别获得确权。而在阿里巴巴集团前身公司成立并在业界名声雀起后,“阿里巴巴”商标被抢注的状况则集中爆发。 针对上述情形,阿里巴巴集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阿里巴巴”取自流传已久的民间传说,不具有独创性,故在公司创立之前即有他人在某些类别完成了商标注册。因此,客观原因的桎梏是造成“阿里巴巴”商标分流的重要原因。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作为一家专注于电子商务内容的企业,对一些传统行业的商标权并不强求。 事实上,阿里巴巴集团主营业务类别所对应的“阿里巴巴”相关商标亦一直存在权属纠纷。电子商务相关类别的“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权属争议,阿里巴巴集团已与北京正普科技发展公司鏖战8年时间,且未见收兵之势。 记者从商标局了解到,1999年5月14日,北京正普公司即开始在第35类、第38类、第39类、第41类、第42类等商标注册类别申请注册“阿里巴巴”商标,而在正普公司“阿里巴巴”商标注册事宜之时,阿里巴巴集团前身公司尚未成立。从目前情况看,双方之间仍将有9件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阿里巴巴”商标异议案待裁,从时间上判断,还将持续数年,在法律诉讼终止之前任何一方均无法取得“阿里巴巴”商标专用权。 记者10月17日试图就此事件对北京正普公司方面进行采访,该公司却不愿发表评论。其有关人士表示,相关事件将会在 “阿里巴巴”商标分流局面与权属争议对于行将分拆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有何影响,该公司将如何看待相关问题,其一贯的品牌战略观所为何物,本报将于近期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专访,为读者就上述问题一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