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第2大服企重庆上演商标争夺战

时间:2010-03-22 19:12 时代信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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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日本第二大服装企业三度“发难”,欲撤销重庆市“自由区”服装商标。为阻止日企业撤销其商标的行为,近日,商标持有人——重庆联庆贸易公司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答辩书。   三谋“自由区”商标   作为日本第二大服装企业,日本恩瓦德樫山株式会社为何跟一个重庆公司过不去?   从日企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提交的申请书上显示,日企认为渝企抢注了“自由区”商标。该商标于1999年前后在日本注册,到2003年在日本有193家店铺销售该品牌服装,遍布日本各大州、县、市。日企认为,重庆联庆公司于2001年11月在中国申请注册“自由区”商标,构成了对其在日本相同服装商标的复制和摹仿。   “早在2003年1月,在服装类别‘自由区’商标获注册不久,日本恩瓦德樫山株式会社便向我方提出转让要求。”商标创始者——重庆联庆公司总经理韩梦玲透露,在“收购”失利后,日企便开始实施“强行过关”策略:2003年6月和2004年2月向国家商标局重复申请注册“自由区”商标;2004年9月向国家商标评审委提出撤销重庆方在先注册商标;2007年5月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在先商标。   日企涉嫌滥用法律   面对日方的指控,联庆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中方“自由区”商标于2001年11月1日申请注册,2003年1月获注册,和日方于2003年6月27日重复申请注册相对照。显然,联庆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申请在先、使用在先。而日企却坚称,“自由区”商标于2001年在日本获得注册并使用,在时间上拥有优先权。   “日方的指控,属于滥用法律。”重庆联庆贸易公司此案的代理知识产权专员马燕飞认为,“自由区”商标于2001年在日本获得注册并使用,只能在日本国内有效并受到日本法律保护,对其他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据商标保护分地域性保护的独立原则,中国政府和中国法律没有保护外国人域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目前,重庆联庆公司的附着有“自由区 AREA FREE”商标的浴衣和鞋类产品已覆盖到了重庆、成都、上海、大连等近百个大、中城市,而日企恩瓦德樫山公司在中国的服装领域并没有使用该商标。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日企如欲挺进中国的服装市场,必然造成对联庆公司的商标侵权,因此在联庆公司继续持有商标的情况下,日企只能放弃中国市场。   目前,国家商标局对争议商标正在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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