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理”作为我国的老字号闻名遐迩。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于1994年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狗不理”商标,济南天丰园饭店的“狗不理”猪肉灌汤包早在上世纪40年代就在济南家喻户晓。最近,两家“狗不理”因为商标权走上了法庭。 驰名商标“狗不理” “狗不理”包子是起源于天津的一种老字号名吃。1994年10月7日,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了“狗不理”文字商标。2005年4月8日,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变更为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10月7日,“狗不理”服务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转让,天津狗不理集团公司成为受让人。“狗不理”文字和图形组合商标于1980年由“天津市和平区狗不理包子铺”进行注册。2005年9月28日,该商标被核准转让给天津狗不理集团公司。 “狗不理”猪肉灌汤包 据记载,1943年,商人魏子衡在济南当时最繁华的地带大观园开设了一家饭店,名字叫“天丰园”,他从天津聘请了10名厨师,他们制作包子的方法和天津的“狗不理”包子是一脉相承的。因此,天丰园开业不久,“狗不理”包子就在济南叫响,一直畅销不衰。1956年公私合营后,天丰园饭店营业面积扩大,从业人员增加,营业额大幅度上升。现在,天丰园已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的饭店。天丰园饭店涉讼后,大观园街道办事处、市中区商业贸易局、市贸易局、市饭店协会均在关于天丰园饭店自40年代初开始持续经营“狗不理”风味猪肉灌汤包以及多次被评为济南名优风味小吃的证明材料上加盖了公章,济南市饮食业协会亦出具证明称,自80年代至今,天丰园饭店一直持续经营“狗不理”风味猪肉灌汤包,是济南市消费者喜欢的小吃,并被评为2005年的名优小吃。 天津济南“狗不理”之争 2006年4月,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以济南天丰园饭店长期以来用“狗不理”名义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构成了对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商标权的侵害为由,将济南天丰园饭店起诉到济南中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天丰园饭店在济南这一特定地域经营“狗不理猪肉灌汤包”的历史由来已久,原告虽拥有“狗不理”这一服务商标,并承继了“狗不理”文字和图形组合商标在包子商品上的专用权,但其不能阻断以前所形成的既定事实和经营状态。被告天丰园饭店未超出原有地域和服务项目,也未使用原告对于“狗不理”商标的特定书写方式,因此,被告并未构成侵犯原告的“狗不理”服务商标专用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终审判决:天丰园饭店停止使用“狗不理”三字宣传 天津狗不理集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二审中当事人无新证据提交。省高院经审理认为,狗不理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与天丰园饭店的猪肉灌汤包商品名称客观上存在权利冲突,一种权利是商标权,另一种权利是商品名称权。天丰园饭店提供“狗不理”风味猪肉灌汤包有一个历史承袭演变的过程,并非是在上诉人商标注册并驰名后为争夺市场才故意使用“狗不理”三字,不存在搭他人便车利用“狗不理”服务商标声誉的主观恶意。因此天丰园饭店不存在侵犯“狗不理”服务商标的问题。鉴于“狗不理”是狗不理集团公司的驰名商标,这一商标显著性强,知名度高,法院判决天丰园饭店停止在宣传牌匾、墙体广告等其他形式中使用“狗不理”三字进行宣传,但仍可保留狗不理猪肉灌汤包这一菜品。同时驳回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狗不理”之争至此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