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商标侵权,海南查处“新好视力”

时间:2010-03-22 19:13 商旅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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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虚假广告,使用与他人产品商标文字和图形相近似的包装,由河南弘杉堂公司生产的“新好视力”遭查处。记者昨天(5月26日)从海南省工商局了解到,省工商局昨天向全省各直属分局发出通知,要求迅速查处产品包装虚假宣传的“新好视力”眼贴产品。      企图瞒天过海       “新好视力”涉嫌商标侵权      今年年初,海口一消费者在海秀路某药品超市购买“好视力”眼贴,回到家后却发现变成了“新好视力”。记者调查中意外发现,河南省卫生厅从未批准生产过“新好视力”,“新好视力”不仅与“好视力”没有任何关系,且被“好视力”诉之商标侵权。       1月12日,工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海秀路上两家较大的药品超市的“新好视力”产品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工商人员发现,其中一家超市在销售该产品时,还向消费者提供虚假宣传资料,称该产品(保健品)“治疗眼病效果好”。当天,工商执法人员共从两家超市内查获近200盒“新好视力”护眼贴。今年1月13日,该报以《“新好视力”涉嫌商标侵权》为题,独家报道了“新好视力”眼贴产品被查处经过。      工商调查真相      派员远赴河南实地取证       1月13日,就在该报报道的当天,“新好视力”眼贴海口代理商一负责人看到该报报道后找到报社,称报道有误,坚持自己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要求为其作“更正”报道,被拒绝。      该报报道也引起了省工商局重视,今年春节前,省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专门派出工作人员,远赴“新好视力”眼贴生产厂家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进行实地调查取证。从河南省卫生厅证实,“河南弘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弘杉堂公司)擅自篡改经卫生部门审批的内容,并在其产品包装和媒体上发布“新好视力”眼贴广告,冒用“河南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新视明公司)包装装潢特有名称“好视力”眼贴等问题。      海南省工商局公消处初步认定:新视明公司以“好视力”眼贴产品作为包装装潢使用在先,并经卫生部门审批,内容为“豫卫健用字[2003]第01号、生产企业为郑州市新视明公司、许可项目为新视明牌好视力的眼贴产品”。河南弘杉堂公司产品则使用在后,且未按卫生部门审批的许可内容“豫卫健用字[2003]第0217号、生产企业为河南弘杉堂公司、许可项目为‘弘杉牌黑珍珠明目养眼保健贴’”,并擅自发布广告和使用“新好视力”眼贴文字和与他人产品相近似的产品包装装潢。      假货无处藏身      全省今起查处“新好视力”      记者昨天从省工商局了解到,省工商局昨天向全省各直属分局发出通知,要求立即查处“新好视力”眼贴产品。      通知指出,新视明公司2001年开始使用并以“好视力”眼贴作为包装装潢冠名,新视明牌“好视力”眼贴专用和许可受法律保护。而弘杉堂公司擅自篡改经卫生审批的内容,冒用经卫生部门批准审批的“新视明牌好视力眼贴”包装装潢特有名称等不正当虚假宣传广告,造成市场混淆,已经多次出现消费者误购投诉,严重侵害了正规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为确保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知名商品不受侵害,海南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直属分局接到通知后,立即派员进行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河南弘杉堂公司生产的“新好视力”眼贴产品包装内容与许可内容不一致,立即下架暂停销售,依法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于6月8日前将查处情况报省工商局公消处。(责任编辑 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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