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国各硅藻泥经营公司、商场及专卖店:
“大秦”商标系青岛天地人和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所持有,该商标于2010年11月2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隶属商品分类第19类,注册号为:7094589。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以来,青岛天地人和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就一直使用“大秦”商标从事硅藻泥、灰泥等壁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经过公司长期以来持续的、富有成效的的宣传与报道,“大秦”商标已经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自2011年初至今,我公司发现在一些网页、行业网站以及部分卖场,有些单位及个人未经我公司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大秦”硅藻泥商标,并在网络上将“大秦硅藻泥”作为其搜索关键词进行推广,严重影响了“大秦”商标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为此,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我公司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大秦”硅藻泥商标、影响我公司信誉的行为均属违法,兹郑重通知各相关侵权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使用与“大秦”相同或近似商标,并销毁所有的产品、商标标识物、广告物、宣传物等侵权物品。
青岛天地人和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为“大秦”商标唯一合法持有人,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大秦商标。
对于涉嫌侵权的单位和个人,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侵权责任并追究因为侵权对我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权利。
特此声明。
青岛天地人和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