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广告险陷消费者 7.4 万元

时间:2010-03-22 19:14 甘肃法制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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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讯(记者 赵利芳 通讯员 张洪栋 于青伟) “尊敬的房地产工商所各位领导:你们好! 感谢你们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5 月14日 早晨,兰州市工商局市场管理二分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一封贴在单位墙上的感谢信映入了他们眼帘。 4月 2日 ,消费者武某由于轻信某房屋中介公司的广告宣传, 匆忙凑齐了7.4万元的购房定金, 和该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当他回家与家人说起购房一事时, 才发现该房屋存在不少问题。于是,武某多次找到中介公司要求退还购房款,却没有任何无果。心想自己的血汗钱就这样被骗走了吗? 不甘心的武某情急之下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于4 月16日 的下午,向兰州市工商局市场管理二分局房地产工商所打了投诉电话,请求给予帮助。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对此事非常重视,由所长亲自督查。经过执法人员的认真调查之后,进行了多次协商调解,最终以中介公司以虚假广告骗取非法所得,此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不能成立,要求该公司全额退还消费者的购房定金7.4万元。拿到现金的武某喜极而泣。这起因虚假广告引发的购房纠纷案,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责任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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