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应掌握购物自主选择权

时间:2010-03-22 19:14 新华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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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银川6月1日专电(记者夏晨、罗博)在商场购物时,消费者往往因商家的热情推销而无所适从。宁夏工商部门日前提醒消费者,经营者往往利用消费者消费时的波动心理进行推销,但这样的引导消费可能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据了解,近日银川市相关部门受理了数起涉及消费者选择权被侵犯的投诉。李女士十天前到某生活美容馆咨询包月护肤事项,她根据自己敏感肌肤的特征,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一套中档化妆品。可在决定购买时,美容师又称此产品不适合她,向她推荐了另一套价位较高的高档品牌,一时令李女士左右为难。可面对几名美容师的热情推销,李女士买下了这套高档化妆品,并现场免费做了皮肤护理。次日,李女士脸上便出现了红疹并伴有痒痛,她去退货却遭到拒绝,便来消协投诉。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商家的推销,消费者如不加注意,可能会引发被动消费。在消费中一定要清楚自己的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掌握自主消费的权利。(责任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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