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州工商分局接到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举报,反映通州有五家商场在销售“欧珀莱”品牌化妆品过程中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接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兵分几路对五家被诉企业进行检查。 经过厂家技术人员对专柜里的化妆品进行鉴定,确定都是正品“欧珀莱”。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却发现,五家商场虽悬挂着“欧珀莱”和“AUPRES”字样的灯箱或牌匾,但上述商标的使用却没有经过资生堂丽源有限公司授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不仅要正确使用商品商标,还要正确使用服务商标。若是商家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装饰店面或用作招牌从事经营活动,一旦商标所有人主张,商家就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