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在商场买的口服液,竟然喝出了死苍蝇,家住莱州市三山岛的消费者盛女士获赔两千元。 2月13日,盛女士在当地一商场花30元购买了2盒某品牌口服液,3月4日喝完一支后,意外发现瓶内竟有一只死苍蝇。盛女士顿感全身不适,晚饭后开始发烧、腹泄、呕吐。第二天,盛女士到该商场找经销商要求赔偿。经销商起先不承认,后称要联系生产厂家。几天过后,盛女士得到答复,经销商只答应返还购买一盒口服液的货款15元。盛女士无法接受,投诉到莱州市工商局。 接到投诉后,工商工作人员对盛女士所购口服液进行了仔细察看。因瓶口处无破损,排除了事后放入苍蝇的可能。经工商部门反复协调,厂方最终同意赔偿盛女士2000元。(责任编辑: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