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包超市擅用他人商标 被工商责令摘牌

时间:2010-03-22 19:14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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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梁剑 通讯员 古月 一新)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临桂工商局对该县“麦香坊面包超市”及其 2个分店下发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日前,三家店的老板主动摘了牌。 5月份,桂林市麦香坊饮业公司向临桂工商部门投诉,称该县一家麦香坊面包超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们公司的注册商标,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工商部门给予查处。临桂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调查认为,临桂“麦香坊面包超市”未经“麦香坊”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与“麦香坊”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商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为此,该局对临桂“麦香坊面包超市”及其 2个分店发出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近日,三家店的老板主动摘了牌。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摘牌”事件反映出很多商家品牌意识淡薄,如果企业在开业时,立即将字号申请商标注册,就可避免“摘牌”事件的发生。(责任编辑 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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