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昕)一些烟酒专营店出售的茅台酒并非真品,消费者被醒目的商店品牌门头吸引却白白花了冤枉钱被骗上当。6月17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在近期专门进行的假冒“茅台”商标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已经查扣了假冒“茅台”酒363瓶,撤除侵权门头牌匾85户。 据了解,近期西安市场上出现了大量未经授权、在门头牌匾上使用“茅台”、“茅台集团”及图形等商标的酒品经销门店,并销售假冒“茅台”酒,严重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酒类商品市场秩序,对我市广大酒品消费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根据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市工商局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茅台”商标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这次重点检查和查处未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授权许可擅自使用“贵州茅台酒”、“贵州茅台”、“茅台”及茅台拼音图形等商标作为门头牌匾及销售假冒侵权“茅台”酒的违法行为。截至昨天,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29人、车辆164台次,检查经营户870户,查扣侵权假冒“茅台”酒363瓶、撤除侵权门头牌匾85户、已罚款15000元。此案目前仍在调查处理中。(责任编辑 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