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6月23日电 近日,格尔木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查获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不冻液案。 近日,有人反映在格尔木某单位冷库院内有人涉嫌销售假冒不冻液,格尔木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身着便装的工商执法人员在格尔木市南郊某汽车配件店里守候,当事人朱某一进门发现不对头,扭头就跑。等候了几分钟后,工商人员赶到格尔木市河西饭店,朱某企图转移货物,正在把“蓝星”不冻液往三轮摩托车上装,工商执法人员当即查扣了这部分货物后,跟随朱某又来到格尔木某单位冷库院内储放“蓝星”的库房。经现场检查,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蓝星”不冻液,无论从感观上还是从商标印刷字体粗糙程度上看,都有假冒嫌疑。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扣了朱某销售的69件“蓝星”不冻液,其中10公斤2桶装46件、6公斤3桶装23件。后经蓝星清洗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鉴定,格尔木市工商局查扣的69件“蓝星”不冻液全部为假冒该公司产品。 朱某在接受工商执法人员询问时,竟然说在他们河北河间生产蓝星不冻液的地方,有许多这样的小作坊,当地工商都没管,为何格尔木工商就要管。(责任编辑 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