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了一种与其产品非常相似的“九龙立邦”漆,为避免消费者误把“九龙立邦”当成是“立邦”家族的一员,立邦公司将“九龙立邦”漆的生产商和销售商一起告上了法庭。近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商标侵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立邦公司诉称,立邦漆的“N”字商标和“立邦漆”文字及图形商标是其依法申请注册并取得对该商标的专用权。而无锡某化工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了与“立邦”漆商标相近似的“九龙立邦”字样,两家公司同为涂料油漆行业,足以使消费者误将该公司的产品当作是立邦公司的产品。因此,要求无锡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无锡公司辩称,“九龙立邦”与“立邦”是有区别的,尽管“九龙立邦”的商标中包含了“立邦”,但文字与词组发生变化后就会形成特定的含义,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九龙立邦”就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独立存在的商标。因此,立邦公司认为文字商标近似构成侵权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由于立邦公司不愿调解,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