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查组在山东检查工作

时间:2010-03-22 19:16 中国工商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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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到18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担任组长的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查组第三组在山东进行工作检查。在为期3天的督查工作中,督查组成员在济南、淄博、青岛、德州四地随机抽查了10多家大型商场、批发市场、音像市场,暗访了若干家市场和专卖店,召开了5次座谈会,对山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1年多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检查,并与当地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部门以及国内外企业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   山东是自2004年8月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确定的15个重点地区之一。围绕专项行动确定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重点内容,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重点环节,督查组分别列举了一些重要问题,确定了随机抽查和暗访的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济南,督查组检查了银座商城、贵和购物中心、三联家电连锁商城和爱书人音像连锁店等知名商业企业,详细了解它们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查阅了商标备案登记、授权许可证书、质量抽检记录等文件。督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这些商城和连锁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强,均通过建立备案制度,减少中间环节,严把进货渠道等方式,从源头上控制侵权假冒和盗版音像制品进入流通领域。   在青岛,督查组与当地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的代表进行了座谈。代表们纷纷表示,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们也结合切身经历,介绍了在打击侵权假冒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是督查组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在济南和青岛,督查组成员分头行动,对部分批发市场、音像市场和专卖店进行了暗访,将发现的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在听取汇报和检查工作过程中,督查组紧紧抓住案件查处这一重点,有针对性地了解了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并组织济南市公安和文化部门联手查获了一起重大盗版音像制品案件。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在督查工作中强调指出,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当作促进地方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来看待。要通过专项行动总结经验,深入研究问题,多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真正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委、省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确定了济南、青岛等重点地区,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批发市场、定牌加工等重点环节,严查大案要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自2004年8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772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145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1289件;全省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共查处违法案件4263件,取缔关闭非法音像经营场所262个;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10件,破案191件。   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督查组这次检查工作重点明确,作风务实,使他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也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今后将在加强宣传,增强部门协作,提高执法效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加大力度,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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