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酿”商标争执有结果:一审判决泸州千年酒业罚款30万元

时间:2010-03-22 19:16 广东商标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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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3年的诸葛酿商标之争目前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论。日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一审判决,被告泸州千年酒业公司生产并销售的“金装诸葛酿”酒,商品名称与原告四川江口醇集团生产的“诸葛酿”酒近似,侵害了原告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和名誉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诸葛酿”酒,并赔偿原告损失30万元。   这场纷争起源于江口醇集团于2004年11月在湛江中院向千年酒业提起诉讼。1999年“诸葛酿”诞生之初,白酒市场上独此一家,市场上并没有与其名称雷同的酒。江口醇集团方面表示,当其用了逾千万元的广告投入,使“诸葛酿”这个品牌得到了政府部门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同后,市场上一拥而起,出现了十数个诸葛酿品牌。其中泸州千年酒业生产的“金装诸葛酿”,在名称、包装、装潢等方面明显模仿江口醇“诸葛酿”,严重影响了江口醇“诸葛酿”的正常销售,也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已经在珠三角的中档酒类市场占据了40%-50%的份额。商标之争后,江口醇诸葛酿拟从2006年起将向全国市场进军。”   江口醇诸葛酿的代理律师温旭向记者表示,湛江中院此次的判决很有指导意义,虽然泸州千年注册了“诸葛酿”的商标,但仍然改变不了其仿冒生产诸葛酿酒的事实。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讲究市场秩序。   记者也从市场上了解到,当年市场上十多个诸葛酿的追仿者,如今基本上被市场淘汰,仅剩的只有泸州千年酒业公司、四川泸州佳冠酒业有限公司、襄樊市三九酿酒厂等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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