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个加盟商冲着“吴利忠”的招牌与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协议,但后来却发现此“吴利忠”非彼“吴利忠”,即吴利忠食品公司老板非吴利忠本人,便要求退还加盟款项。 “吴利忠”商标持有人、吴利忠食品公司老板何君明却认为,自己在网站上清清楚楚写着与吴利忠是合作关系,甚至把合作协议贴到了网上,因此自己的行为无可厚非。 与此同时,“吴字坊”创始人吴利忠则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工商部门投诉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理由是该公司以他本人的形象和事迹在网上作宣传,误导消费者。 上述种种纷繁复杂的关系,皆因抢注“吴利忠”商标而引起。截至目前,因抢注吴利忠姓名作商标引起的“名头”之争已历时半年,从对立到合作到再度对立,争端频频升级。有人担心,在这场耗时费力的争端中,绍兴臭豆腐会不会真的像其名字一样“臭”? 名字遭遇抢注引发声明 去年9月,“臭豆腐大王”吴利忠名字遭抢注后,“吴字坊”创始人吴利忠颇感压力。9月底,在“吴字坊”网站上出现了这样一条“有关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的郑重声明”:吴字坊创始人吴利忠先生被誉为“臭豆腐大王”,现在有人打着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的名头进行连锁加盟。在此郑重声明:吴字坊和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大家切莫上当! 吴利忠的声明显然是针对何君明注册的“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的,但用他的话说,是担心何君明借他的名字招徕加盟商。 而“吴利忠”商标注册者何君明的说法是,吴利忠发布此声明的主要目的是向他施加压力,要求与其合作。在此之前吴已多次找其洽谈,但双方一直谈不拢。 初次合作对手变成伙伴 但不久事情发生了戏剧性变化。去年11月17日,在何君明注册的“臭豆腐”实名网站上,出现了这样一个公告:中国“臭豆腐大王”吴利忠先生和“绍兴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精诚合作,精心打造臭豆腐连锁王国。随公告一起张贴的还有“吴利忠本人和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的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吴利忠将位于鲁迅东路的营业房给何君明使用,但何君明须将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0%作为回报。 同时,双方在协议上还设了一些约束条款:如何君明不得隐瞒、谎报营业收入,若被发现,或中途私自中止合同、另立门户,须向吴利忠支付20万元。而如果吴利忠食品有限公司每月营业额达不到6万元,则何君明必须提取3万元作为经营资本,不足部分由吴利忠补给。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经营状况不佳再度反目 但双方的合作仅仅只有一个月。一个月后,何君明的公司就从吴利忠的营业房搬离了,主要原因是协议条款没有兑现“公司第一个月营业额只有2.3万元,没有做到3万元经营成本,按协议规定,吴利忠要补给我7000元,但他没有兑现。” 何君明说,吴利忠当初之所以与他签订合作协议,主要是对臭豆腐加盟生意预期较好,认为每月的营业额肯定会超过3万元。但事实上,现在的臭豆腐经营状况与往年不可同日而语,吴利忠签了合同就后悔了。 虽然双方反目,但签订的协议依然有效,“到年底合同期满,我会考虑起诉吴利忠,让其赔偿所有损失”。 与此同时,吴利忠也以何君明在吴利忠食品公司网站上私自以他的形象和事迹做宣传、误导加盟商为由,向绍兴越城区工商分局龙山工商所举报其“不正当竞争”。 窝里斗最终斗臭了品牌? 如果说去年上半年以前,绍兴臭豆腐都是以正面形象在国内各家媒体上露脸,那么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凡在国内媒体上出现的臭豆腐新闻,则大都是“负面新闻”了。抢注、价格战、打官司、争客源……绍兴臭豆腐加盟产业在一场又一场的“窝里斗”中,目前已呈大幅萎缩趋势。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去年5月份,绍兴某臭豆腐经营者一个月光加盟费就赚了150多万元,但今年同期,要做到两三万元营业额都有困难。“外地加盟商都怕了,一到绍兴,到处都是臭豆腐,你说我的坏话,我挖你的墙脚,不知道找哪一家才好。” 而原先位于鲁迅故里的“潘大姐”臭豆腐,因为房租涨价及生意下滑,前不久已拉下卷帘门暂时退出了这个行业。 为此,有关人士呼吁,绍兴臭豆腐当务之急是创牌,好不容易闯出来的名气,不能被“窝里斗”搞臭了。确实,作为一种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土特产,绍兴臭豆腐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规模和品牌,因此在缺乏行业领头羊、没有行业协会进行引导和规范的情况下,目前能依赖的只有经营者自身的素质和行业自律精神。希望“臭名远扬”这个曾用来形容绍兴臭豆腐的褒义词,不要以其本义去应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