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时尚的年轻人看来,著名品牌施华洛世奇可谓水晶的代名词。郑州市民魏先生买了该品牌一款上千元的水晶吊坠项链后,发现其只是由玻璃制成的,而且该品牌其他的产品也是如此。
昨日,记者走访郑州市的施华洛世奇专柜,其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都高调宣称所售产品皆为水晶。而在其官方网站和产品质保卡上,“仿水晶”的说明却很难被找到。目前,工商部门已对施华洛世奇专柜在销售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事件]
上千元的水晶吊坠
原是“仿真饰品”
农历七夕节将至,前日,魏先生来到郑州一商场为老婆选购礼物,并在施华洛世奇专柜买了一款水晶吊坠项链,价格为1180余元。
回家后,魏先生翻看包装盒时,无意中发现盒背面的透明不粘胶贴上用很小的字体注明是“仿真饰品”。而在产品的质保卡上,有繁体和简体两行小字,上面这样介绍:“这是……并采用优质的水晶创作制成的精品”、“这是……并采用优质的仿水晶创作制成的精品”。
“水晶”?“仿水晶”?魏先生回到专柜咨询,但得到的答案是,店内所有的商品都是仿水晶制品。
“买项链时,导购员向我推介说这是水晶的,根本没有说是仿制品。”魏先生说,他提出退货,但店方表示商品质保卡上已注明“售出不予退换”。于是,魏先生投诉至郑州市杜岭街工商所。
[调查] “华丽水晶”实为昂贵玻璃
昨日,记者登录施华洛世奇中文官方网站,发现在网站首页的宣传语中有醒目而繁多的“水晶”字样。如:“水晶项链系列的设计作品,饰有品牌备受赞誉、精确切割的透明和彩色水晶”等。点开每样产品,其介绍上也都注明是“水晶”。
记者在网页的最下方注意到,有一行小字写着“所有施华洛世奇产品均为仿水晶摆件或仿真首饰”。“在这么不显眼的地方用小字来标注,反而是一些大字都显示着‘水晶’字样,这显然会误导消费者。”魏先生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施华洛世奇公司1971年进入中国市场,目前已经发展了40年。该公司总部设在奥地利,是一家专门从事人造水晶(高铅玻璃)及相关制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其产品主要用于时装、灯饰、摆件等装饰品。
[说法] 产品定名“存猫腻”
此类仿真饰品应如何定名?昨日,记者查询GB/T16552—2003《珠宝玉石名称》,定名规则明确规定:“仿宝石”一词不能单独作为珠宝玉石名称,在所模仿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冠以“仿”字,应尽量确定给出具体珠宝玉石名称,且采用如“玻璃”或“仿水晶(玻璃)”。
对此,工商部门曾专门责成整改。2008年7月2日,河北省工商部门通报称,河北省工商局在市场监测中,所抽取的施华洛世奇产品经检测为100%玻璃,可该产品却在说明书中标称为“施华洛世奇水晶”,首饰定名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工商部门认为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涉嫌欺诈,责令其整改。
[走访] 专柜高调卖“水晶”
昨日,记者来到魏先生购买项链的施华洛世奇专柜,销售人员很热情。当记者问这些饰品都是什么材质时,销售人员笑着说:“水晶,我们家是奥地利的水晶。”
随后,记者在花园路某商场的施华洛世奇专柜看到了魏先生购买的那款吊坠项链,“这是一整颗心形的紫色水晶,周围是50多颗小水晶。”销售人员这样介绍说,自始至终,并未提到是仿真饰品。
在记者的追问下,销售人员才改口说饰品为人工水晶,只是在普通玻璃的基础上添加了一些矿物质,使饰品可以显现各种不同的颜色,并达到高硬度。“任何一款产品的切割面都在38以上,天然水晶质地脆,无法进行这样的切割工艺。很多消费者其实都知道我们卖的是仿水晶,他们看中的是这个品牌顶级的设计、切割工艺和知名度。”
同时,销售人员还表示,其公司有规定,凡是售出的货品一概不能退换。
昨日,记者在商场中随机采访了一些女性消费者,有一半的人表示不知道施华洛世奇为“仿真饰品”。
[进展] 工商介入调查 商家同意退货
昨晚,杜岭街工商所一位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魏先生的投诉后,工商部门立即前往涉事的施华洛世奇专柜展开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发现,首先,该专柜出售的货物仅标注价格,没有按照《产品质量法》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存在违规;其次,销售人员对外宣称是“奥地利水晶”,而仿制水晶的产地是泰国,容易引人误解,涉嫌虚假宣传;此外,在产品的质保卡上注明“售出不予退换”,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于此类贵重商品,没有质量问题允许不予退换,有质量问题允许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