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状告“味仟” 近日,“味千”注册商标所有者日本重光产业株式会社起诉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无锡两家“味仟”拉面店涉嫌侵权,要求维护其商标专用权。 原告诉称,“味千”拉面店创始于1968年,发源地在日本九州的熊本,其独特的白汤采用猪大骨、各类鱼骨经长时间文火熬炖而成,以浓白鲜美著称,有着九州“白汤之雄”的美誉,在全球开设了400多家连锁店。原告于1997年7 月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味千”文字加图形服务商标,用于餐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酒吧间经营等。 商标注册后,原告与他人合作,大力拓展中国市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巨额的广告费用,“味千”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目前在中国已开设了近50家“味千”拉面店,在上海及苏南地区就开设了20多家。原告又称去年发现开设于无锡市后西溪和崇安寺的两家日式拉面店,不当使用了“味仟”招牌,并以各种手段模仿原告拉面店的特点和风格,欺骗、误导无锡的消费者,使人误认为其开设的店铺就是原告“味千”商标旗下的店铺。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开设该两家拉面店的个体经营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及支付调查费、律师费。 无锡市中级法院已对涉嫌商标侵权的两家拉面店进行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查封、扣押了部分财产及涉嫌侵权的经营物品。由于该两家拉面店开设在闹市区,并有一定的市场和知名度;原告是在我国注册商标的外国企业,“真假味千”之争引起当地公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