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式派遣用工遭质疑:穿制服未必是员工(2)

时间:2012-09-03 09:05 中国青年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在白羽看来,对于供货商而言,劳务派遣的好处在于:首先,这是“劳务工”成为“临时工”的合法表现形式之一。相对于固定工而言,无论是工资还是福利,临时工都要差很多;其次,使用劳务派遣可以避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了劳务派遣,企业有条件总是招聘到更年轻、更能卖力工作的员工;最后,可以转移企业风险,使用劳务派遣可以减少辞退员工的成本。

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一旦派遣员工的利益受到侵害,立案成为最大的难题。

白玉曾代理盛玉藏怀孕被家乐福辞退案。女工盛玉藏被威莱日化(威露士)有限公司招聘为销售人员,工作内容为在北京方庄家乐福专柜销售威露士产品。但盛玉藏是与远在广州的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2009年盛玉藏因怀孕被辞退,她要求家乐福赔偿加班费。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的裁决是:驳回盛玉藏的申请请求,认为盛某与家乐福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一切责任不应由家乐福承担。

白羽认为,“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家乐福被劳务派遣工提请仲裁或起诉至法院,绝大多数会被驳回,劳动者只能变更放弃对它的追诉,这导致家乐福一次次被免于追责。”

隐蔽用工因何蔓延

有专家把超市的这种雇佣模式叫做隐蔽雇佣。白羽介绍说,国际劳工组织在其文件中指出,隐蔽雇佣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避劳动法的约束,逃避提供社会保障以及逃税。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也是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

白羽认为,唐金凤和盛玉藏与家乐福等超市存在劳动关系,一方面,这些员工接受着家乐福等超市的统一管理,销售的是家乐福等超市的产品,超市是直接的获利方。另一方面,他们身着家乐福等超市的工作服,佩戴统一销售人员工牌,对外宣称自己为超市销售人员,在顾客面前代表超市形象,消费者也认为他们是超市员工。

家乐福的这种用工制度并非在中国首创。在其总部法国,家乐福也曾因这种用工模式遭到调查。

2002年,警察、法官和劳动监察员共同对法国佩皮尼昂家乐福以及其他连锁超市进行过一次检查。这次检查使法官确信家乐福超市有商业犯罪行为:工人们虽然在超市中工作,但却是由供货商或劳动力中介机构支付工资。法国劳动法对此明令禁止,认为这是隐蔽的劳动力租赁,构成了商业犯罪。法官判决家乐福连锁超市承担7.5万欧元的罚金,派遣方承担2.5万欧元的罚金。

据悉,此次处罚后,在法国,家乐福已不再使用这种雇佣方式。但是,白羽坦言,在中国,这种隐蔽的违法行为在合法外衣的掩盖下迅速蔓延,这种既省钱又省心的方法迅速被其他连锁超市所效仿。

不过,即便对国外大型的零售商或者超市来说,这也不是唯一的模式。

某著名连锁零售企业高管说,除了很少的仓库管理和保洁员之外,他们在北京50多家门店、超过1000名员工,都是跟总公司签约,受北京总公司人力部管理。

他介绍,用派遣工人虽然降低成本,但影响公司形象,这种模式难以持久,也容易引发官司。

(编辑:editer)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