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蓬江区消委会棠下投诉站获悉,近日,该站在调解一起因手机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时,意外发现一手机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人员依法将其查处。 据了解,汪某曾在棠下大道某手机店购买了一台价值1120元的手机。买了手机之后,他发现该手机充了电之后打3分钟就没电了,而且也查不到手机上的入网证。汪某要退手机,但是,手机店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他的要求,他只好向棠下消费投诉站投诉。 该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手机店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对赔偿款的多少僵持不下,经过工作人员多番调解,该店答应按手机原价退还给汪某。 此次纠纷调解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手机店的其它手机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该店出售的中国电子“CECT”的黑色直板手机上印有的“Song Eriesson”字样与注册商标索尼爱立信“Sony Ericsson”相似,并且该手机无标明厂名、厂址和检验合格证,手机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工作人员遂对该手机店进行立案查处。 (本报记者 严建广 胡隆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