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逮到老鼠”就重奖谁

时间:2010-03-22 19:1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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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的福音啊!拿到这份‘一号文件’,我们真是吃了定心丸……”刚散去的新闻发布会会场里,高个大汉张志寅显得异乎寻常的激动,“我们一拿到这份文件,马上就召开总裁办公会,我们还为这特地写了一份材料,记者同志,你看……”   张志寅是合肥著名民营企业华泰集团的总裁特别助理;他手里的合肥市政府2006年“一号文件”,全名为《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全文31个条目,对如何从 资金和政策上支持合肥市工业企业发展,做出了大胆创新性的、简明而详尽的规定。有企业家直言:部分条款规定,更涉及到了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体制和沿袭了多年的政府工作流程,这让企业看到了真正的希望。   3亿元总盘“悬赏”企业   《若干政策》开宗明义:“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   这个“总量”和“预算”究竟是多少?合肥市财政局局长孔向阳告诉记者,按照2006年的合肥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工业发展的政策兑现资金要达到2亿5千万元,另外还有500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贴息、补助等,“这样算起来,总盘子能端到3个亿;专项资金就从这里面出。”   这么大的“盘子”,要用什么样的方式端上“餐桌”呢?《若干政策》给出的答案是:建立《合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给予合肥市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工业企业相应的补助、贴息、配套和奖励。例如,凡入库项目均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包括环境评价报告等相关论证费用)补助,按照投资额度大小,补助比例从全额至50%%不等;每个最多可达200万元。又如,“重金悬赏”鼓励企业发展:对经营业绩突出的企业,设立“大企业上台阶奖”,给予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全国质量奖、“三合一标准认证”、“国家级新产品”等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50万元~5万元不等的奖励。   “工”姓企业一律“国民待遇”   《若干政策》第2条:“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拿着薄薄的几页《若干政策》,一名开发区民营企业代表感慨万千:“过去各个部门也有扶持政策,但是各条政策之间不甚清晰,我们民营企业想讨点政策、争取补助,必须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去咨询。适合自己企业的政策可能分散在许多部门中,不同部门的工作流程又有差异,我们找啊、问啊,腿都跑细了还摸不着头脑,更别说和国有企业平起平坐了。”现在呢?“现在倒过来了,‘一号文件’发到我们手里,大家都高兴坏了,政策找上门来了!”他感叹:民营企业终于享受到了“国民待遇”上的公平,政府的服务观念真正扭转过来了。   更加大胆的创新之处,是在全篇《若干政策》中多次出现的“给予法定代表人”字样。例如,第13条规定:“新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管理团队5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第15条规定:“对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并获得认可和实施的企业,将分别给予法定代表人10万元~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也就是说,符合《若干政策》规定的国有企业带头人,将享受与民营企业领导者同样标准的物质奖励。   速战速决:两周内一次性审结   《若干政策》第29条:“申请上述政策的企业或单位,按规定向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2周内一次性审结。”   2周,是一个怎样的时间概念?张志寅向记者举了一个自己亲身经历的例子:他所在企业曾想申请一项目贴息,按照政府工作流程,他们先向所在园区建设发展局提出申请,园区再报请合肥市经贸委,经贸委再提请市财政,财政还要复核,由于财政是按季度贴息,“这样一套流程最短也要3个月,而且已经算比较快的了,有些手续,走上半年也不奇怪。”   而现在,《若干政策》规定,申请政策的流程时间必须在2周以内,并且,只要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部门将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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