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安阳日报报道:近日,内黄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查处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内黄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接县公安局移交一起涉嫌经销假冒白酒案。经工商人员调查,当事人王某系濮阳市南乐县人,于2005年年底从濮阳市南乐县购进标注为长春榆树大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榆树”牌白酒200件,标注为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沱牌”喜相逢白酒85件,准备销售到安阳。经长春榆树大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白酒均属假冒白酒,分别侵犯了两家公司“榆树”牌、“沱牌”注册商标专用权。内黄县工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处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285件,并处以5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 于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