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度10大消费者最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之 山西“百圆”诉北京“百圆城”案 终见分晓 200多家“百圆城”连锁店将面临摘牌 “2005年度十大最值得消费者关注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例”之一的山西“百圆”裤业诉北京“百圆城” 商标侵权一案,昨日结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百圆城服装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据悉,这是我国服装特许经营行业第一例知识产权案件。该判决结果意味着国内200多家“百圆城”连锁店将面临摘牌。 昨日(2006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百圆城服装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百圆城服装有限公司上诉,法庭维持原判,即认定北京百圆城服装有限公司侵权成立。 山西“百圆”裤业诉北京“百圆城” 商标侵权一案源起于2005年初,山西百圆裤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圆城服装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记者连线负责该案的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获悉,山西“百圆”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裤装销售为主的大型特许经营连锁企业。自成立以来已在全国各地发展了850家加盟店,年销售额累计达到4亿元。目前已陆续在第25类“服装、裤子”商品、第35类“推销(替他人)、特许经营店的商业管理”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了“百园”、“百圆”和“百圆城及图”等若干商标。经过长期持续性使用和广泛宣传,该公司的“百园”、“百圆”等商标已广为相关消费者所知晓。 北京百圆城公司于2001年9月30日登记成立,其中百圆城公司的副总经理张晓敏曾经是百圆公司的加盟商,非常了解百圆公司的经营状况。百圆城公司设立后也以裤装生产销售为主、并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目前百圆城公司在安徽淮北、河南商丘、河南登封、山西临汾、山东吕邑等地发展了多家“百圆城”加盟店,百圆城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百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山西百圆裤业表示,张晓敏在非常了解百圆裤业经营状况的前提下,恶意模仿使用与“百圆”近似的“百圆城”字号,公司认为这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捍卫企业和广大百圆公司加盟商合法权益以及打击不法行为的坚定态度,山西百圆公司委托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将百圆城公司诉至法庭。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数次调查和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05年11月30日就该案作出判决,认定百圆公司的第1370910号“百园及图”商标已为山西省著名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百圆城公司突出使用“百圆城”字号侵犯了百圆公司第1370910号“百园及图”商标专用权,同时法院认定百圆城公司登记并使用“百圆城”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最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百圆城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百圆”文字的企业名称、字号,并赔偿百圆公司一定经济损失。 北京百圆城公司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昨日终审判决下达,广受消费者关注的山西“百圆”诉北京“百圆城”一案终见分晓。此案再次提示我们:对于企业,坚持维权是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根本;对于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认清产品,才能让自己的钱花得放心、买的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