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上个世纪摇滚音乐的代表,另一个是IT业发展的缩影;一个是世纪偶像约翰·列侬的心血,另一个是科技先锋史蒂文·乔布斯的产业 因商标纠纷,由英国著名乐团“甲壳虫”所创立的唱片公司苹果公司(Apple Corps)第三次把苹果电脑公司(Apple Computer)告上法庭。 本周,这两个“苹果”在“甲壳虫”的家乡英国将再次对簿公堂,位于伦敦的英国最高法院将对此案进行审理。而这次诉讼与双方的第一次诉讼相隔了28年。 苹果公司在上诉书中称,苹果电脑公司违反了两家公司1991年达成的一项协议,该协议规定苹果电脑公司不得参与任何音乐市场的业务。苹果公司认为,苹果电脑公司通过iTunes音乐下载软件涉足音乐市场。 但是,远在美国的苹果电脑公司表示,以苹果商标通过iTunes音乐下载软件传送数据,并没有违反之前的协议,当初的协议并没有明确表示数据不能是音乐数据。 都是iTunes惹的祸 1978年,两个“苹果”曾有过纠葛,但在1991年签署协议后,双方10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2002年4月,苹果电脑公司推出了iTunes音乐下载软件,而这似乎又把苹果公司惹怒了。 在苹果电脑公司iTunes音乐商店运作的第一年内,就售出了约5000万首下载音乐。据悉,iTunes每次售出一首99美分的下载歌曲,苹果电脑公司大概能够赚取10美分。 苹果公司在声明中称,起诉的目标是针对苹果电脑公司对“苹果”单词和苹果商标的使用。苹果公司希望苹果电脑公司遵循两家在1991年签订的协议,停止利用苹果商标在网上iTunes音乐商店销售音乐产品的行为。 负责这场官司的法官爱德华·曼恩也是一位苹果电脑公司风靡全球产品iPod的用户,而两家公司并没因此提出撤换法官的请求。爱德华法官已听取双方的陈诉,但并未对此案做出任何评论。 据传言,双方都有意再次达成和解,而“甲壳虫”的歌曲也将有机会登上iTunes音乐商店。但双方都否认它们之间曾就此进行过对话。 纠缠不休的世纪之战 创立于1968年的苹果公司主要意图是管理“甲壳虫”的商业运作。苹果公司现仍由在世的原“甲壳虫 ”成员宝罗·麦卡特尼和林戈·斯塔尔经营,已过世的成员约翰·列侬和乔治·哈里森的继承者也参与公司的业务。这一次是该公司与苹果电脑公司因商标纠纷的第三次官司。 1978年,当乔布斯创建苹果电脑公司刚两年时间,苹果公司即把他和他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苹果公司起诉苹果电脑公司盗用了该公司的名字,随后,经过协商,乔布斯虽然只赔偿苹果公司8万美元,但双方达成一项协议,协议规定苹果电脑公司不得涉足音乐市场。 1989年, 由于苹果电脑公司新推出的苹果机具有声音合成功能,苹果公司又把其告上法庭。案件拖到1991年,终于以苹果电脑公司赔偿苹果公司2650万美元而告终。 解读 “谁咬了苹果一口”? 乔布斯面对苹果机(Mac OS X)漂亮的界面时说:“真想咬上一口!”这和苹果电脑公司的商标——“谁咬了苹果一口”不谋而合。乔布斯在选择这个商标的时候,就注定了公司将成为被咬的对象,而随着公司iPod等强势产品的推出,更使得对方胃口越来越大。 苹果公司虽然从未推出过在线产品,但每当苹果电脑公司推出和音乐相关业务的时候,它都会立时跳出来加以反对,因为这家市值超过700亿美元的IT巨子的诱惑力太大了。2005年,苹果电脑公司利润增长了216%,产品销量增幅达66%,荣登美国《商业周刊》“2006年商业周刊50强”首位。 也许,苹果公司看重的是苹果电脑公司巨大的发展潜力。就像传言说的那样,苹果电脑公司将转让股权和董事会成员名额给苹果公司。 相关链接 乔布斯:我也是音乐迷 苹果公司的CEO乔布斯曾公开承认是“甲壳虫”乐队的忠实歌迷。在每次展示苹果电脑公司新产品的时候,乔布斯都是用“甲壳虫”乐队的歌曲作为测试音乐。在2001年iPod音乐播放器初次亮相的时候,公司就曾将该乐队的两张专辑中的歌曲放入iPod中。 据说,苹果电脑公司当初的命名也存在两个版本:一种说法是乔布斯不能忘情其在俄勒冈苹果园打工的经历。另一说法则是为了纪念一家“甲壳虫”的唱片公司——苹果公司。 与苹果公司的官司,并没有使乔布斯放弃其音乐下载的计划。他不仅推出时尚的数字化音乐存储系统iPod音乐播放器,iTunes音乐商店更是让全世界的音乐爱好者可以合法而轻松地下载音乐。乔布斯希望这次的诉讼能以双方达成和解而结束,但苹果电脑公司可能需要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