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耐克盯上温州"奴绅"商标 第一回合奴绅胜

时间:2010-03-22 19:19 温州都市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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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9日电 一个是生于美国的世界著名运动品牌耐克,一个是长于温州的奴绅服饰有限公司,两家“相逢”机会甚微的公司,却因为商标可能存在相似而“碰面”了。昨天,温州奴绅服饰有限公司委托的申辩方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接到国家商标局裁定书,裁定书称,耐克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奴绅公司申请的图形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2000年9月,温州市奴绅服饰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鞋帽、足球鞋等”类别上注册由“两个半钩”组合而成的图形商标。2002年1月,奴绅服饰申请的这枚商标通过初审刊登在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上。根据《商标法》规定,通过初审的商标,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异议就可正式核准登记。不过,就在这枚商标离成功注册仅一步之遥时,居然遭到了耐克的反对。2002年3月,耐克国际有限公司以奴绅服饰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耐克已在中国注册的“勾”状图形商标存在相似为由,对奴绅服饰商标提出异议。   耐克方面称,耐克“钩”状图形标志是简单而独特的设计(图②),奴绅服饰“两个半钩”与耐克“大钩”有相似之处,而且两个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一个类别。2003年12月,奴绅服饰则辩称:奴绅以“卖力”为创业理念,欲申请商标刚好由“卖”的拼音“M”与“力”组成,与耐克标志没有任何联系(图①)。   国家商标局经审查后认定,奴绅与耐克商标虽然指定使用商品范围相同,但是奴绅商标看起来更像一只“燕子”,与耐克“大钩”在外观上有明显区别,不会混淆消费者,因此核准注册。   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律师陈贺政称,奴绅在与耐克的商标之争上取得了第一回合的胜利,但是不排除耐克公司继续上诉的可能。不过,如果耐克上诉那么他要“反对”的就是国家商标局了。   责任编辑: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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