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欧盟制造”PK“非中国制造”--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10-03-22 19:20 中国知识产权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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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亚锋   阅读提示   在沸沸扬扬的"非中国制造"商标风波尚未平息时,一浙商提出申请注册"非欧盟制造"商标,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歧视性"商标的讨论。面对"非中国制造",国内企业究竟应该如何应对?   "非中国制造"这个带有明显歧视性的商标申请,在中国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不仅网上发起了"万人签名抗议活动",更有一浙商针锋相对地提出了"非欧盟制造"商标申请。   浙商愤然注册"非欧盟制造"   2月20日,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对"NOTMADEINCHI-NA"(非中国制造)商标进行了初审公告。仅仅两周后,就有过万名网民在网易共同签名反对,希望欧盟不予注册该商标。3月23日,西班牙马德里一家律师事务已代表中华商标协会和北京中北商标专利事务所向欧盟市场协调局商标注册部门提交了第三方观察意见,申请驳回该商标申请。北京鼎力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负责人李继忠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非中国制造"本身是一种叙述性商标,不具备显著性,没有可注册性,目前又在公示期内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申请不予注册的可能性很大。这个商标申请之所以出现在公告上,就是征求各方意见并不意味着已经注册,当然不提出异议就有可能给予注册,可能是由于某些欧洲国家对商标实行不实质审查原则造成的。   就在"非中国制造"风波尚未平息之时,浙江一位民营企业家阮华梁针锋相对地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非欧盟制造"商标,以此表达"非中国制造"商标歧视中国制造业的愤怒。据相关媒体报道,"非欧盟制造"商标由阮华梁本人设计,主图案为蓝颜色条形码,下方是一行红颜色的英文字"Not-madeinEuropeanUnion",商标注册类别为第七大类第十组,产品主要涉及洗衣机、缝纫机、电梯等,而目前该企业主要产品是吸水座等水泵配件。据悉,阮华梁目前还没有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是否受理的答复。由于"非欧盟制造"商标与企业经营产品差别很大,他还准备在网上发布消息,把这个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免费提供给国内外有实力的相关企业使用。   申请成功概率很低   对于阮华梁申请的"非欧盟制造"商标,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企商标发展中心副主任郭修身认为,该商标申请通过审查的可能性很小。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同国际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除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都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关于歧视性商标的问题,我国和欧盟国家有相应的沟通平台,世贸组织关于Trips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协议国有义务保护其他国家和企业的正当权利,我们完全可以依据相关规定通过相应的程序解决这件事情。   据悉,"非欧盟制造"商标的申请人阮华梁曾表示,已经咨询过相关人士,知道该商标申请被受理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还是想通过申请注册的行为表达一名中国人的愤怒。对此,郭修身还表示,虽然阮华梁申请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但他的做法也说明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关注商标,他们知识产权意识在不断提高。   理性对待"歧视性"商标   无论是"非欧盟制造",还是"非中国制造"商标,实际都是在近年中欧贸易纠纷日趋频繁的情况下,民间对此强烈反应的体现形式之一。自去年以来欧盟对华纺织品设限、对华皮鞋反倾销调查等,引起了国内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面对"非中国制造"商标申请风波以及针锋相对的"非欧盟制造"商标申请,郭修申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非中国制造"商标申请的确深深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感情,但还是要理性地去解决问题,采用正常的法律程序来申请撤销"非中国制造"这个歧视性商标,而不要去伤害全体欧盟国家人民的民族感情,也不要将商标的问题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以免引起更多的纠纷。   业内专家表示,"歧视性"商标风波折射出我国企业及相关的部门团体在面对一些涉外商标问题时,应该具有足够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去应对,涉外商标问题,应该按照当事国、地区的商标法律,提出异议或者诉讼,不要放弃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效。企业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自己企业的商标保护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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