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字之差,被誉为七彩云南翡翠珠宝商城镇店之宝的价值3600万元的极品翡翠“一代天娇”,日前被指名称侵犯了商标权。昨天记者获悉,一位隋先生将这件翡翠饰品的东家——北京七彩云南商贸有限公司告到海淀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在相关报纸中的财经版面显著位置,及新浪网、雅虎、搜狐等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且承担鉴定费等费用。 天价翡翠“一代天娇” 此前据媒体报道, “一代天娇”是一套由9颗翠绿的翡翠蛋面和204粒总重41.58克拉的钻石组成的翡翠套饰,包括项链、耳环和戒指。9颗翡翠蛋面均为品质极佳的老坑玻璃种翡翠,更为难得的是9颗蛋面种、水、色几近一致,为百年难得一见的翠中绝世珍品,更为目前国内顶级的翡翠藏品。204粒41.58克拉完美钻石的配饰,使绝世翡翠更显流光溢彩,莹润光鲜。在2004年2月的香港珠宝展会和11月的北京国际珠宝展上,“一代天娇”一亮相即引起了轰动。 据记者了解,“一代天娇”2002年开始设计,2003年9月加工成品并取名为“一代天娇”,2004年9月经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获《珠宝玉石首饰鉴定证书》,同月,经过中恒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专家评估,专业机构评估价:3600万元。 “一代天娇”被指名称侵权 原告隋先生起诉称,“一代天骄”是他注册在第14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他是该商标的所有权人。而七彩云南公司将其使用在了由其加工、制作的一套极品翡翠饰品上,作为这件饰品的名称,起名为“一代天娇”。该公司还将此翡翠饰品在《中国国际珠宝展》、《北京中国翡翠文化暨珠宝展》等会上进行展出,并在其《七彩云南特许加盟指南》和各类广告中进行大量宣传。隋先生认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记者昨天致电北京七彩云南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证实,目前已接到法院的通知,正在积极准备应诉。关于此案的具体细节,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在本周向媒体披露。 编辑: 李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