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晨报讯 娱乐公司未经唱片公司允许播放其歌曲是侵权行为! 2006年3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香港华纳唱片有限公司(简称华纳公司)诉大连市好乐迪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简称好乐迪公司)侵犯知识产权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一审败诉的好乐迪公司的上诉被驳回。 据《大连晚报》报道,近年,华纳公司发现中国大陆不少城市的娱乐场所没有经过公司允许以卡拉OK的形式使用华纳唱片出品的唱片歌曲。2003年10月22日,华纳公司聘用北京一律师来到大连,与大连市公证处的两名公证人员来到大连好乐迪公司点播了明星郭富城演唱的《爱情大舞台》、《爱的呼唤》、《信鸽》三首MTV,公证员对点播及点播过程进行了摄像并进行了现场公证。 华纳公司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提起诉讼,要求好乐迪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大连市中院认为,华纳唱片公司是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上述歌曲的放映权等权利,应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好乐迪公司没有经过原告允许,对华纳唱片公司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在其经营的练歌房内向公众放映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2005年下半年,大连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放映《爱情大舞台》等三首歌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包括诉讼合理支出共计5万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于2006年3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 牛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