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敞式文胸”专利权人诉婷美侵权

时间:2010-03-22 19: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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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婷美”文胸通过不正当手段剽窃了自己的“开敞式文胸”专利技术,退休人员王女士以专利侵权为由将婷美集团保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婷美集团)告上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50万元。3月13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02年10月,王女士申请了一项“开敞式文胸”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03年9月被授权公告,成为“开敞式文胸”的专利权人。   王女士诉称,她在获得专利证书后,主动找到婷美集团负责人商谈合作事宜。婷美集团听取了专利设计特点,并索要了样衣。不久,婷美集团将样衣退回给王女士,回绝了合作事宜。2004年春节前,王女士在商场发现婷美集团向市场推出一款新内衣,吸收了她的月牙形专利设计。王女士感到非常气愤,多次与婷美集团协商未果。   法庭上,王女士提交了婀娜装、矫姿服、聚拢胸托等3种婷美集团的内衣产品,认为该3种产品均侵犯了“开敞式文胸”专利权。王女士表示,婷美集团作为一家知名企业,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文胸产品中公然剽窃他人专利,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据王女士称,2004年5月,婷美集团曾就“开敞式文胸”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提出宣告无效的申请,但于去年8月被驳回。   婷美集团代理人称,虽然原告陈述双方曾洽谈过合作问题,但这与专利根本没有关系,该集团的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也没有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婷美集团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曾就案件进行了调解,虽然婷美集团代理人当庭表示同意调解,但其坚持被告的行为并没有构成侵权,因此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另行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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