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柯锐、程平 通讯员 杜娟、原红云 实习生 朱芳 报道:注册了一个商标名,并不意味着在各种商品上都可打出这个商标。近日,注册有近似商标的一批“康王”洗发水被工商部门裁定为涉嫌类似商标侵权。 20日,硚口工商分局消保科根据云南滇虹天然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在利济南路万安大厦B栋15门凯运来日化批发部查获一批涉嫌侵权的“康王”洗发水。 工商执法人员共查扣标有“康王”洗发水、香皂等13个品种,496件,标称生产厂家为汕头某化工公司。该批发部负责人说,他们已于2003年11月注册了“Kanwan及图形”商标,但执法人员发现,其商标注册证上,商标的保护种类只有牙膏和香皂,并无洗发水,“康王”牌洗发水涉嫌类似商标侵权。 据云南滇虹天然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人员介绍,他们于1997年11月注册了“康王”注册商标,并于今年1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