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沙家浜》版权纠纷已进入法律程序。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文牧家属已经以沪剧《芦荡火种》著作权人身份就电视剧《沙家浜》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提起诉讼。而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文牧是沪剧《芦荡火种》的作者,提起诉讼的是文牧的遗孀筱惠琴及其六位子女。 而被列为被告的有七家单位,分别是作为电视剧《沙家浜》摄制单位的北京朱氏联合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幻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沈阳电视台和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以及作为电视剧《沙家浜》VCD制品的出版发行单位、总经销单位和销售单位的齐鲁音像出版社、广州优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某音像制品有限公司。 在诉状中,文牧的遗孀筱惠琴及其六位子女认为,电视剧《沙家浜》是沪剧《芦荡火种》的改编作品,各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筱惠琴及子女要求法院判令四家摄制单位停止传播侵权电视剧《沙家浜》,判令另外三家被告停止出版、经销和销售侵权电视剧《沙家浜》的VCD制品。 早报记者注意到,诉状中暂未提出具体的索赔金额。对此,该案原告代理律师、交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寿步教授表示,有关赔偿问题将随着诉讼的进展而提出。 另据了解,即将向电视剧《沙家浜》发难的还有上海沪剧院及其院长茅善玉。沪剧院的委托律师郑幸福透露,沪剧院起诉电视剧《沙家浜》相关单位的准备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中。 而此前茅善玉还委托律师发表声明,指出目前电视剧《沙家浜》播出时打出的“制片人茅善玉”的名字,根本没有征得她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