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日连遭侵权 "幻剑"倡导共同维权

时间:2010-03-22 19:22 赛迪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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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网讯】2006年5月10日,经热心读者举报,记者调查后发现,为很多读者熟知的幻剑书盟签约作品《飞翔篮球梦》被“起点中文网”侵权。此前,在4月26日的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起点中文网发表了一个关于萧鼎作品《诛仙》的最新连载声明,声称《诛仙》简体电子版在该站连载。“著名作品《诛仙》正式签约起点,电子版独家首发!”当日,幻剑书盟就签约作品《诛仙》的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问题曾经向“起点中文网”发出正式警告,但据记者了解其至今仍未收到“起点中文网”的正式回复。 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政府多次重申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而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中央文明办也在近期号召要“文明办网”,自觉尊重网络媒体的信息产权和知识产权,坚决抵制任何侵权、盗版行为,推动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网络文学作为版权被侵犯的多发领域,很多媒体都很关心网络文学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诛仙》、《飞翔篮球梦》等作品均系由幻剑书盟签约,对其拥有合法的独家之相关版权。目前《诛仙》系列作品的网络点击量已经超过3000万,平面出版销量也已经冲破了100万册大关。不过如此巨大的影响也是双刃剑,既可以吸引读者,也会吸引其他竞争对手的侵权。 目前,我国网络文学作品的品种多、发展快,而且随着文学网站商业化的发展,网络文学市场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优秀作品变为相对短缺,市场竞争加剧,各网站加快了争取优秀作品和作者的步伐。但是“起点”依靠侵权来争夺“幻剑”优秀作品的方法,不但本身侵犯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而且对网络文学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也大。因此,反对这些不正当竞争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幻剑”和“起点”同样作为业界的领导者,在网站竞争中也应调整经营策略,避免推出文学作品同质化、低水平的竞争,遵守游戏规则,加强行业自律,从而形成网络文学市场规模效益和良好的经营环境。 由于此类侵犯知识产权事件是近期热点,因此记者紧急采访了相关人士。幻剑书盟公司员工代表在受采访时用具体事实做了说明:4月25日,幻剑书盟发现,“起点中文网”非法刊登版权为幻剑书盟所有的《诛仙》第20集1—10节、21集1-10节。同时,“起点中文网”也擅自将幻剑书盟签约作品《飞翔篮球梦》的第五卷以及第六卷更名为《王牌高手》继续连载并非法销售。“起点中文网”的这些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幻剑书盟独家代理作品的销售及信誉,给幻剑书盟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中天智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星超说,“起点中文网”未经幻剑书盟许可利用《诛仙》牟利,以及擅自将幻剑书盟签约作品《飞翔篮球梦》更名为《王牌高手》继续连载并非法销售,已经严重侵害了幻剑书盟以及幻剑书盟广大用户的利益;对于“起点中文网”侵害幻剑书盟权益的行为,幻剑书盟已依法进行了公证保全证据。幻剑书盟要求“起点”在网上醒目位置公开道歉;赔偿因侵权和不正当行为而给幻剑书盟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整。 据悉,由于网络文学作品传播广、复制简单,因此不仅在线上存在着大量的侵权事件,即使是在线下的平面出版中也存在着大量的侵权事件。幻剑书盟、朝华出版社合作推出的《诛仙》已经取得了惊人的销量,但是在《诛仙》系列之六上市之前,一本署名为“萧鼎新著”的小说《诛魔》抢先与读者见面。这套署名为“萧鼎新创作”的《诛魔》除了内容与《诛仙》不同外,封面设计、版式编排、书名、宣传语、封面背景感觉、书眉设计、腰封风格等都是根据《诛仙》的模样制作而成,就连22元的单册定价也与《诛仙》相同。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的付律师表示,《诛魔》至少在作者署名、封面设计和版式编排三个方面构成了对《诛仙》的严重恶意侵权。 朝华出版社副总编辑张宏宇指出,现在我们谈论的是网络文学界最重要的财产之一: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并非是只对实体图书,它也牵涉到网络文学的发展。目前在互联网上非法侵权网络文学作品的问题很突出,现在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还没有取得阶段性和关键性的进步,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版权所有人的努力远远不够,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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