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数字图书馆惹侵权官司 版权争议成焦点

时间:2010-03-22 19:23 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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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清华教授黄延复、杜昌维、苟天晓将方正电子告上法庭,称方正数字图书馆侵犯了其作品的著作权之后,4月29日,作者程汉桥以侵犯《糖尿病慢性并发症》一书著作权为由将方正电子再次告上法庭。 一系列作者维权事件说明著作权人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而这几个案例会不会只是冰山一角? “侵权”背后 从黄延复到杜昌维、苟天晓,再到程汉桥,方正电子的侵权行为逐渐暴露在大众面前。 公之于众的这四起案件,起因都是原告发现自己的作品在Apabi数字图书馆资源平台上被使用,而作为经营方的方正数字图书馆事先并未经过原告许可,也没有支付过报酬,甚至根本没有跟作者接触过就公然出售该作品的电子版本。 2006年3月,全国人大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作家张抗抗的提案中提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并呼吁“严禁网络侵权”,以张为代表的著作权人已经意识到网络版权问题的严重性,积极寻求法律解决手段以回击。事实上,黄延复、程汉桥们已经在用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访中,某被侵权作者的委托律师明确表示:“同样内容的作品,(纸媒、网络)一样有著作权,方正绝不能刻意模糊、回避这一概念。” 一直以来,方正通过与出版社直接签约的方式获得作品的电子文件,不与看上去相对弱势的群体———著作权人直接签约。看似回避了与著作权人的版权问题冲突,但实际上,绝大部分著作的版权、特别是电子书的版权都直接掌握在著作权人手中,出版社只有作品纸书的出版权。“版权”与“出版权”,一字之差,相差千里。版权才是所有权,是著作权的同义词,而出版权只是纸质图书的经营权。在“侵权”风波发生之前,已经有多起这样的情况:作者在A p ab i数字图书馆资源平台上发现了自己的作品,而该作品发售并未经过本人授权,于是找到方正,方正便将其推给出版社。由于出版社的强势地位,作者对此类侵权行为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草案)》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注明公共图书馆可以不经其许可(除去本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作为公众阅览的内容,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但是前提是必须符合“提供网络阅览的图书已经合法出版3年以上;阅览系统不提供复制功能;阅览系统能够准确记录作品的阅览次数,并且能够有效防止提供网络阅览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进一步传播”这三个条件。数字图书馆在制作数字化复制品软件之前,首先要依法取得受保护作品作者的许可,并且付给作者相应的报酬,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定许可”的获得,并且著作权法规定了必须“合理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现行著作权法在2001年修订时已经明确加入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规定网络传播也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专有权利之一。以方正的行业地位与其对外宣称的“示范”形象,法律颁布五年之久,仍然选择顶风作案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扩大的雷区 方正董事长魏新的在线访谈中提到,全国将近600家出版社,已有400多家和方正签订电子版权使用协议。调查表明,出版社与方正签约的书籍很多是在2001年6月著作权法颁布之前出版,而以前出版社与著作权人的合同中根本不可能涉及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2001年之前根本没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这样的说法),因此作者与出版社签订的协议中自然也不可能将此权利签给出版社,即便是2001年著作权法颁布之后,作者与出版社协议中也是陆续才加入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显然,大量2001年前、包括之后出版的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仍在作者手中,出版社没有权利使用。当然方正所谓的“签下电子版权”更是空中楼阁。 对此,某知名出版社虽没有给出正面回应,但其负责人承认,按照目前出版社的操作流程,传统五年合同中的授权部分并不能垄断著作纸媒与网络的全部版权,除非特别说明,作者本人往往仍然持有电子版权,即书面所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至于五年前出版的书,如果期间出版社和作者没有签订再版协议,五年协议期满,该作品的全部权利也将重新回到作者手中。显然,2001年前的旧书在方正对外宣传的21万电子书资源中绝对占有不小的比例,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五年协议期满的旧书会越来越多,显然方正每个月都会有不少书加入侵权书之列。如果这些著作权人都觉悟并开始维护自己的权益,方正的“麻烦”恐怕会呈几何级数增加。 同样会被牵扯进这场侵权官司的还有众多图书馆。方正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国内1500多家图书馆以及国外社区、大学图书馆购买了方正的电子图书。而在图书馆发现自己著作权被侵犯的著作权人,很有可能出于维权本能将图书馆作为第一被告告上法庭,无形中,使用方正电子书的图书馆也埋下了“侵权”的隐患。虽然目前应用方正数字图书馆的用户还没有被卷入官司,但是系统问题不解决,随着著作权人版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这只是个时间问题。而随着法律监管体制的逐步完善,网络版权问题迟早会被彻查。这对于“侵权”或多或少有染的众多方正用户来说,不啻于踏进了一块无任何标识、不知边界的雷区。 未来之路 据悉,由于被著作权人告侵权,已经有侵权作品所属的出版社明确向方正提出要求:立刻从方正Apabi数字图书馆资源平台中撤除该社全部存在版权问题的作品。对此,使用方正图书馆系统的一些高校图书馆用户颇有微词。方正所谓的版权优势越来越禁不起推敲,其在版权方面的系统性风险将会不断暴露出来,给用户带来麻烦。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面临挑战,互联网环境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还是改进传统法规促进产业进步,成为法律界不得不予以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作者、公众、出版社三方利益平衡也将被重新审视。 3月,一份长达15000余字的《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文件以中、英文两种文字向国际社会发布。该计划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描述了中国未来一年的维“权”路线。计划传递出强烈的信息:中国整肃侵权行为的“铁腕行动”将不断升级。 据悉,5月底《信息网络传播管理条例》也即将出台,也许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将使这一灰色地带逐步明朗化。(陆学涛) (责任编辑:朱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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