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隆驰名商标,就是恶意侵权。经过法庭较量,“拿来主义”终于落败。苏州市中级法院确认“罗技”是我国驰名商标—— 苏州罗技打赢品牌保卫战 □张帅 克隆“罗技”扰乱市场 1994年4月,世界500强企业瑞士罗技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投资成立外商独资企业。建成后,苏州罗技的生产规模达到年产上亿只鼠标,成为全球最大鼠标生产基地。1999年1月,苏州罗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罗技”的中文商标,有效期到2009年1月。 投产十多年来,“罗技”鼠标成为世界范围内销量最大的鼠标品牌。苏州罗技在生产的鼠标、键盘等产品包装及宣传中全面使用“罗技”中文商标,并一直持续使用至今。为促进罗技产品及品牌的推广,苏州罗技在2000年至2005年3月期间,投入广告费用达2677万元。 然而,一匹“黑马”——广州罗技也闯进了消费者的视野。广州罗技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28日,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加工、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广州罗技在其网站的公司简介中称“广州罗技成立于1991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耕耘,已成为一家集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专业型公司”,在该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了“广州罗技电子有限公司”字样,在该网站的产品介绍页面上也突出标注了“广州罗技”的字样。 2003年,有媒体对市场上出现的两个“罗技”,即广州罗技与苏州罗技的产品进行对比的情况予以报道。此后,有关网站也以《小心!此罗技非彼罗技》等为题进行了报道。 “鼠标王”捍卫自身王牌 克隆“罗技”的行为令苏州罗技坐不住了。2005年5月,苏州罗技一纸诉状将广州罗技告上了苏州市中级法院。 苏州罗技在诉状中称:广州罗技使用“罗技”作为企业字号,并以该字号举行市场广告宣传,这一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广州罗技不但在企业名称上采取“拿来主义”,而且在产品种类、产品外观设计和经营理念上,刻意模仿苏州罗技,在产品外包装和宣传资料中直接用“广州罗技电子”和“广州罗技”等醒目字样进行宣传。已经在消费者中产生巨大的混淆,广州罗技的行为侵害了苏州罗技作为驰名商标的权利。 而广州罗技辩称,它是一家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尽管企业名称中有“罗技”字号,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广州罗技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并未将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不会使相关公众误认,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苏州罗技的“罗技”商标不构成驰名商标,不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而且广州罗技自从成立至今,已经满5年。据此,广州罗技请求法院驳回苏州罗技的诉讼请求。 “罗技”是不是驰名商标 苏州市中级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这起知识产权案。这场官司的争议焦点在于:苏州罗技的“罗技”商标是否属驰名商标?广州罗技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苏州罗技的商标专有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苏州罗技的“罗技”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的问题。法院认为,苏州罗技自注册“罗技”商标后,宣传持续时间、范围、广告投放量、罗技品牌鼠标、键盘等产品销量及市场认知度极高。苏州罗技注册的“罗技”商标在国内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成为广为人知的商标。据此,法院确认苏州罗技注册的“罗技”商标属于驰名商标! 关于广州罗技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苏州罗技的商标专用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问题,法院认为,“罗技”文字由苏州罗技独创。广州罗技在其网站的产品宣传页面中及其键盘等产品包装上用较大字体醒目标注了“广州罗技”字样,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侵犯了苏州罗技“罗技”商标的专用权。 在判定苏州罗技注册的“罗技”商标是驰名商标之后,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这样的审理结论:“罗技”商标已成为苏州罗技最知名、最具价值的品牌,在市场上有很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广州罗技主观上明显有攀附知名商标的恶意,诱导相关公众误认为该产品与苏州罗技存在某种联系,造成产品来源的混淆或产生错误联想。广州罗技的行为不仅有悖于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理念,而且也会破坏“罗技”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独特的商业价值和良好评价,造成罗技驰名商标显著性的淡化。这种行为是苏州罗技“罗技”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苏州市中级法院当庭判决,广州罗技立即停止对苏州罗技“罗技”商标权的侵害,即停止在产品和宣传中使用“广州罗技”字样,并停止将“罗技”作为其公司的字号,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广州罗技赔偿苏州罗技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