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回专利无效决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本报讯(记者李宗品)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审判,震惊业界的抗ED药万艾可(俗名“伟哥”)专利纠纷案“第一回合”胜负已分。昨晚,本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昨天下午对万艾可案作出一审裁决,万艾可专利所有人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胜诉,法院对原告辉瑞公司所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回专利无效决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会否上诉,目前尚不知晓。 据悉,早在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辉瑞万艾可作出宣告无效的决定,理由是“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此决定一经作出,就在业界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后,17家已完成仿制的中国药企成立联盟,准备投入“伟哥”生产,争抢ED市场蛋糕。与此同时,辉瑞公司通过中国美国商会提交了一份声明,以减少投资等方式表示了抗议。 2004年9月28日,辉瑞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法庭。2005年3月31日,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首次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此案牵涉众多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一审结果至今方出。 目前,与万艾可同在国内市场竞争的是拜耳的艾力达和礼来的希爱力两款专利新药,其中万艾可与艾力达已酣战到零售药店。业界分析认为,辉瑞一审胜诉,为其进一步拓展市场扫平初步障碍。不过,辉瑞最终能否拿回万艾可在华专利权,很大可能要等上一级法院的终审裁定,除非被告放弃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