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8月16日消息,苹果电脑日前公开表示,任何包含“pod”的商标,都是对iPod音乐播放器产品名称的剽窃行为,公司将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实际上,在此之前,搜索巨头Google也曾经表示,不允许其他媒体公司注册“Googling”的商标。 据悉,目前为止,苹果已经至少向两家公司发出警告,要求他们停止使用“pod”形式的产品商标。其中一款信息搜集设备名为“Profit pod”,而另一款产品则是笔记本保护系统,名为“Tightpod”。苹果已经对他们发出最后通牒,称这种商标方式是在侵犯公司商标权。作为知识版权法专业律师,撒拉女士表示,苹果的所作所为完全合乎清理:“几乎所有的大品牌都会采取相同的策略,不然大打擦边球的商标将数不胜数。” 在一封致电Profit pod制造商的电子邮件中,苹果发言人表示:“我相信在iPod和Profit pod之间,用户很容易出现混淆的情况,两款产品均用于数据的接受与发送,并且都可以与电脑协同工作,都拥有视频功能。而在外观方面,Profit Pod也是一台方形的便携设备,并且整合一个液晶屏幕。” 与此同时,作为Tightpods制造商,特里.维尔森则要求苹果支付产品更换商标的一半成本,否则将与苹果对簿公堂。实际上,这已经不是苹果第一次因为商标问题求助法庭,今年早些时候,苹果就曾经因为商标专利权问题,起诉一家德国公司。